15日,中国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一出,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再度成为中国舆论关注的焦点。针对此次国务院将不动产登记上升到法律层面,相关人士表示,不动产登记工作将迎来实质推进,或将成为官员财产公开的前奏。

15日,中国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诸如“房姐”、“房叔”等涉房腐败案件在中国频繁发生,针对中国社会各界关心的“以人查房”,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但同时,也对个人房产信息的保护进行了规定。中国舆论在对这部《条例》反腐功效保持尚存争议的同时,还是期待其在推进官员财产公开方面能发挥出震慑作用。
针对官员财产公示,黑龙江哈尔滨市于8月11日提出:拟提拔考察的人选,须公开收入、汽车、住房等个人资产。哈尔滨市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做法,再度挑起了中国舆论对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期待。
据悉,这是近5年来,中国第3个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省会城市。中国政府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公开数据显示,从2009年1月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中国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接近40个,但“昙花一现”的试点地区占比超50%。一些曾经广受关注的试点工作,多被陆媒形容为“搁浅”或者“冬眠”,人走政息、遇到阻力、难以核实、上级叫停,这些成了中国地方试点屡搁浅的主要原因。
陆媒报道称,多个试点财产公开的地区,目前似乎都刻意转向低调。分析人士认为,出现此现象的原因在于,试点地区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易引发社会顾虑,因而决策者和推动者越来越谨慎。有的试点随着领导更替而停息,有的试点为了减少阻力,避重就轻、流于形式。在中国,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首次被提出可以追溯到1987年。1994年,中国人大常委会还将《财产申报法》列入了立法规划。但是,27年来,这一被称为“防腐利器”的制度,虽频频撩拨公众神经,却一直被指“雷声大、雨点小”。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大陆媒体中新网采访时表示,官员财产公开地方试点之所以“雷声大、雨点小”,根本上还是改革中的利益阻挠,“目前,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依然处于试水阶段,国家层面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系统的制度。”汪玉凯说。
作为反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汪玉凯表示,官员财产申报公示需要国家层面加强制度保障。他指出,官员财产公开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安排,仅靠红头文件是行之不远的,它需要顶层设计,也就是国家法律上的安排。
有分析称,中国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推进,需要更为具体、更为细致的制度保障。比如,甄别官员是否存在不报、虚报、漏报、瞒报和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法律文书,是该制度的关键环节,没有行之有效的审核机制,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似空中楼阁。
中共十八大以来,持续的反腐风暴在中国掀起,反腐“成绩单”也折射出了权力监管的一些制度漏洞。有反腐专家认为,2014年以来,随着纪委办案独立性增强、既打苍蝇又打老虎的反腐高压持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等,中国的反腐正由治标转向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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