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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提委会提名权防范三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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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22日在深圳出席第三场政改座谈会,他表示将提名权赋予提委会,是要提防三大风险。他还说,社会希望政改行大步小步好过原地踏步,若原地踏步反对者要负责。

第三场政改座谈会今早在深圳举行,邀请296位各界人士出席,当中有30人发言。李飞表示,将提名权赋予提委会,是希望降低政治对抗风险、宪制危机风险和民粹主义风险。他表示,要针对这三方面起到作用,就必须坚持提委会按照四大界别等比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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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

他解释,要贯彻一国两制、香港与中央之间不能搞对抗、香港社会内部不搞对抗,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委会提名特首候选人,可跨越党派,有利提出各方都能接受的候选人。至于宪制风险方面,李飞表示普选特首必须由中央任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委会,可降低候选人不获中央任命引发宪制危机的风险;另外,要保持香港经济地位,就必须保障社会各阶层的经济利益,不能搞民粹主义。

李飞在会后表示,香港社会普遍希望2017年如期依法普选,不管大步或小步,总好过原地踏步。若原地踏步反对者要负责。

李飞指有意见认为,占领中环威胁香港稳定,大多数市民希望安居乐业,不希望不稳定。如果政改方案最终不获通过而原地踏步,李飞指出,否决方案的人要负上责任。

李飞指出,提委会应该按选委会组成,以往都运作良好,具有广泛代表性,而落实普选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可以考虑按现时情况去设计普选制度,走出一步以后可以不断完善。

李飞并表示,香港政治体制反映国家体制一部分,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国际标准不能构成普选法律依据,只能按照人大决定和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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