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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贺卫方质疑“爱国爱港”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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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指出香港《基本法》中并无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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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在其个人微博上发文说,香港基本法内并没有要求香港特首“爱国爱港”,因此对中国人大提出此要求是否符合基本法存疑。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未来一周举行会议,讨论香港特区政府提交的政制改革报告,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有关2017年香港特首选举的办法。

近来,北京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区官员均表示,香港特首候选人必须由提名委员会提名,以确保未来的香港特首“爱国爱港”。

不过,中国著名法学学者、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8月23日在其新浪个人微博上发文说:“依据基本法,香港特首除年龄国籍规定外,只有47条规定的‘廉洁奉公,尽忠职守’,爱国爱港并不在其中,人大提出此要求合否基本法存疑。”

贺卫方还在微博留言中表示:“爱国爱港标准何在,谁界定?太难。”

他还在微博上附上了《北京青年报》8月23日发表的一篇报道,报道引述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在深圳举行的香港政改座谈会上的讲话表示,香港行政长官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

网友评论

贺卫方认为要界定“爱国爱港”标准“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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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的微博留言获得了650多名网友转发、300多人点赞,还有700多名网友发表评论。其中一名网友说:“关键是爱党,只是不好意思直说而已。”

另一位网友表示:“是否爱国爱港,选票说了算,选得不好,或弹劾霍下次选掉。人大担心香港人素质不高,准备搞几个爱国者给香港人挑,但人大真有这个能力吗?”

也有网友表示:“港人一人一票选的,那应该就是爱港的人士了。至于是否爱国,那要看香港选民们是否爱国了。他们爱国,选出来的就极大可能爱国;他们不爱国,那选出来的基本就不爱国了。有什么选民,就有什么政府。”

更有网友认为:“如果不能对国家和香港提出批评性意见的人士,应不能视为爱国爱港人士”。

不过,也有网友不同意贺卫方的观点。

一位网友指出:“爱国是一个政治家的基本政治伦理吧,这是不用说大家都知道的。大家看香港的问题时,别忘了香港再高的自治也只是中央管辖的一个地方。”

另一位网友则表示:“罔顾香港治理实际,香港毕竟是中国的香港,爱国爱港是不言自明的基本要求,如此咬文嚼字,为反对而反对,这还是我景仰的贺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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