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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倒卖200多公斤象牙 每公斤不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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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男子被控辗转福建、河北、天津、河南、广东等多个省市,非法买卖、运输价值上千万元的象牙制品,200余公斤的象牙原料以及象牙雕件等就在这个买卖链条中疯狂流转。今天上午,这10名犯罪嫌疑人在西城法院列队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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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列队受审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十名被告人来自福建、河北、江西三省。去年5月17日,福建人吴某、郑某向老乡购买了260.38公斤的象牙原料,价值1084万余元,折合每公斤4万余元。不过,这些象牙虽然价值极高,但在地下非法买卖中却显得“廉价”了很多,每公斤不足万元。在此后短短几天之内,象牙原料被迅速转卖给许某、李某、孙某等人。吴某、郑某等人坐长途客车将象牙原料运到天津交接。

“我没有收购,也没有出售,也没有非法运输、、、、、、”第一被告人吴某在法庭上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是工艺品雕刻师,所以人家就问我有没有象牙。象牙都是郑某买的,我的罪就是介绍了象牙买卖。如果买卖成功,肯定会给我一些好处嘛。”

第二个出庭的郑某却没有支持吴某的辩解,他全部认罪,并供述说:“我找吴某一起做,他认识的人多,我们先买,他再联系买主。挣到钱一人一半。”

在此案中,河北人孙某是个“接盘”的大主顾。不仅向吴某、郑某收购了230余公斤象牙原料,还在河南南阳,向何某、肖某二人购买象牙珠子和雕件10余公斤以及13根象牙雕件。孙某带着人开车将收购的象牙全部带回河北,回到河北后即被抓获。

紧接着,肖某和参与加工出售的雕刻工人等在广东被抓,当场起获了未加工的整根象牙2根、已加工的牙尖7根、象牙碎料31块,还有多台加工设备。

西城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郑某、孙某等十人未经主管部门行政许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应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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