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内地拟修订广告法 明星代言产品须先使用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东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内地商家爱聘请明星名人代言产品,增加可信度及销量,惟明星所代言的商品出问题屡见不鲜。广告法修订草案今天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增加广告荐证者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这表明,明星等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代言。

文章配图

内地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早前被揭发有问题,遭当局立案调查。(资料图片)

草案又指,倘明星名人等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将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该草案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个人电子邮箱等发送广告。电讯业务经营者、互联网讯息服务提供者应制止发布违法广告。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