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少妻爆奇案,少妻指控丈夫强奸!该对年龄相差二十一载的夫妇,住元朗青山公路屏山段一单位,丈夫五十四岁、妻子三十三岁。昨晨九时许,丈夫在住所内拟与妻子欢好,但被拒绝,有人疑难忍欲火,向妻子「霸王硬上弓」。女事主事后心有不甘,致电报警指在家中遭人施暴,警员接报到场,调查后以涉嫌强奸罪将其丈夫拘捕,带署扣查,案件交由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法理上,妻子绝对能告丈夫强奸,因为即使在婚姻制度下,亦不代表丈夫能在未获得妻子同意下,与其发生性行为。然而,丈夫被定罪的成功率颇低,因为就一般强奸案而言,男方是在无合理期许下,强迫陌生的受害人与其发生性行为,才会被定罪;但若果是夫妻,妻子过去有同意与丈夫发生性行为,丈夫就有合理期许,认为妻子不会反对二人发生性行为。陆补充指出,若果一对男女已经离婚,女子控告前夫强奸,则有较大机会可以将其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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