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处数字,台湾一直是香港最大的猪油供应地,2013年全年香港从外进口4,800吨猪油,其中3,400吨由台湾供应;今次发生台湾地沟油风波的3月至7月期间,香港共从台湾进口了790吨猪油。

统计处提供的数字显示,台湾是香港最大的猪油供应地,其次为荷兰及加拿大。香港过去两年分别进口4,800吨及6,200吨猪油,其中台湾占了七成份额,今次地沟油风波后,多间商户都表明转用第二大入口国家荷兰生产的猪油。
以2014年3月至7月,香港从台湾进口了790吨猪油。据了解,统计处有记录猪油报关负责商户,不过部分可能只包括物流公司,而且并无商品名称,有关资料均属私隐不会对外公开,故此从最上游追查香港问题猪油,亦有一定难度。
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黄碧云就对食安中心没有信心,她形容现时的法例所限,中心调查工作缓慢,犹如“无牙老虎”,例如法例无要求商户要何时提交食材来源的相关资料,建议政府修例,规定商户在食安事故发生后廿四小时内要提交资料,否则要受罚。而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将尽快开特别会议,邀请政府及相关业界代表交代事件。
食安中心亦有交代其法定权力,指出所有进行食物进口、销售的经营者必须登记,如有违者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该公司亦需要备存两年交易记录,否则可处罚款一万元及监禁三个月,而商户亦需要于合理时间内提交中心要求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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