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官员眼里,中纪委是“摘帽子”的,中组部是“戴帽子”的。2014年6月至9月,中共中央对6个省级党委手握“戴帽子”权力的组织部长进行了调整。包括:湖北、江苏、上海、安徽、黑龙江、山西。而中共十八大以来,至少已有19个省份调整了组织部长。观察人士指出,如此密集的调整,除了对中共高压反腐之下高官落马的所遗位置的进行填补外,更为重要的是中共对于组织系统的人事重构。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也是对组织系统用人失察之责的追朔。中共对于组织系统进行的人事重构,是为了进一步在官员选用上“动刀”,以重构中共官场政治生态,料未来还将有更多的动作。

湖南省副省长盛茂林出任山西组织部长,山西成为十八大以来第19个调整组织部长的省份
作为中共最重要的机构之一,组织部门历来深受高层重视。毛泽东、周恩来、陈云、邓小平、胡耀邦等都曾亲自担任过中组部部长。毛泽东曾告诫全党,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如今,习近平已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第五个现代化(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的愿景,可以说政治路线已经确定,接下来的关键就是用人。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决定性部门,组织系统在官员选任上的变革,可以说对于中国各项改革的成败十分关键。
组织部长密集调整的深意
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6月至9月,中共中央对6个省级党委组织部长进行了调整。包括:湖北、江苏、上海、安徽、黑龙江、山西。而迄今为止,十八大以来已有19个省份调整组织部长。目前,中国各省份组织部长大多到位,仅湖北省组织部长一职空缺两个多月。截至发稿时,最新的调整为山西省委组织部长的易人----湖南省副省长盛茂林接替汤涛,出任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汤涛调任人社部副部长。山西因此也成为十八大以来第19个调整组织部长的省份。
值得注意的是, 8月初调整时,异地同岗调任特点明显,多为异地组织部长同级调动。而至8月末9月初的调整则多为异地副省长补缺,避免牵动更多地区,造成组织部长“跳棋式”空缺。安徽、黑龙江、山西密集调整的3位组织部长:邓向阳、杨汭和盛茂林,都是从副省长岗位异地调任。据统计,在目前31个省(市、自治区)组织部长中,8个省份的组织部长来自中央“空降”,另有19个省(市、自治区)的组织部长通过异地交流任职。具体来看,北京、浙江、山东、广西、西藏、甘肃、宁夏、新疆8地的组织部长由中央“空降”。而在异地交流任职的19位组织部长中,7人曾担任另一省份的副省长,所占比例最高。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广东、重庆、云南7地的省级党委组织部长此前曾担任另一省份的副省长职务。
除副省长外,组织部长、市委书记也是主要的职位来源。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5地的省级党委组织部长,则遵循了“异地同岗”调任的规律,皆从其他省份组织部长任上交流任职。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说,异地调任是这些年来的基本做法,这是为了减少当地圈子因素影响,避免关系网、人情网。
观察人士指出,中共十八大后组织系统如此密集的调整,除了中共高压反腐之下高官落马的所遗位置的填补外,更为重要的是中共对于组织系统的人事重构。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也是对组织系统用人失察之责的追朔,中共对于组织系统进行的人事重构大幕已启,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在官员选用上“动刀”,料未来还将有更多的动作。
用人失察 谁之过?
中共十八大以来,至少已有45位省部级官员落马。日前,《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发出题为《中组部发力 忙坏中组部》的评论文章,借用民间话语调侃说:“王岐山一发力,就要忙坏赵乐际。”意思是说,中纪委发力抓了贪官后,中组部又得忙着张罗物色人选,替补拔掉萝卜留下的“坑”。
文章还说:“中纪委挥剑斩贪,显示了与腐败势不两立的坚定决心和态度;期待的是,中组部选贤任能,接任者必须得清正廉洁、务实勤政。两部合力,政治生态则清风气正。”对于这段话,有分析人士指出,与其说它是鼓励中组部做好贪官被抓后继任者的选拔工作,不如说是委婉地批评中组部对过去频现贪官的考察不力与任用不当。
长期以来,组织部是中共最核心的部门之一,因为它掌控人事任免和考察大权,但和其超级权力不相称的,却是其基本不用对用人失察负责。换言之,中共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用人失察的处理规定,至少在中组部这里几近完全失灵。纵观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的反腐败成果,几乎每周都有省部级官员被查,在山西省,甚至有4名省委常委被查,中共对此的处理也仅仅是,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及组织部部汤涛长调任中央闲职。而在此之前,鲜有地方党委一把手及组织系统官员因此获咎。
虽然,对于袁纯清及汤涛转岗的原因中共官场人人皆知,但观察人士指出,中共在处理问题时秉持的模糊态度,这是极为不可取的。应该以此为起点,对用人失察者的追责和处置,应该公开透明的依法依纪进行追责,不应再采取扭扭捏捏的态度,应一如依照党纪宣布贪官通奸一样的处理,光明正大该警告的警告该处分的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用人失察的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情形和规定进行处理,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贪腐如同人身上的毒瘤,病灶的形成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官员们绝不可能是在一夜之间就突然堕落的,在他们被提拔重用前也肯定是经过了民主推荐评议、组织考察审议等相关组织程序的。然而,事实证明,组织部门对他们确实是看走了眼,竟然轻信这就是自己要找的德才兼备干部,抑或他们实在隐藏得太深了,以至于组织很难发现他们原来是具有斑斑劣迹的腐败分子。但不管怎么说,让这些人能蒙混过关,组织部门在用人失察上就难辞其咎。
2013年7月1日,中共建党纪念日前夕,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曾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强调,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肃追究违规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可现在看来,那么多省部级高官因为贪腐被抓,迄今为止,未见组织系统任何人员被追究用人失察的责任。有分析指出,虽然干部选拔任用设置了一道道关口,可结果却往往形同虚设,考察推荐时没有发现,讨论决定时没有发现,向社会公示时也没有发现,恰恰到了正式任命后才发现用错了人。显而易见,“一案双查”远远不够,反腐需要的是一案多查,哪一个关口没有把住,就应当倒查哪一个关口的责任人。这里当然应该包括当初对贪官进行考察的组织部门。
变革诚意至关重要
在众多官员眼里,中纪委是“摘帽子”的,中组部是“戴帽子”的。一名干部是否能够进入“名单”得到提拔,决定权掌握在上一级的党委手里。“中管干部”的任免决定,通常由中央做出。在这个过程中,负责管理“中管干部”的中组部作为中央的职能部门,承担着重要职责。例如,中央某部缺了一位副部长,中组部就要搜集相关的人事材料,进行考察。然后,形成详细的报告,提出建议,供中央参考。日前,《中国新闻周刊》刊出揭秘中组部的宏篇。
文章称, 组织部考察了解干部的方式很多,但最有效的手段却是一种老式做法:与被考察对象谈话。事实上,直到现在,与被考察对象谈话仍然是组织部考察了解干部最主要的方式。被考察对象说的每一句话,以及谈话时所表现出的态度,甚至一个细微的动作表情,都有可能成为上级任免的依据。中组部原部长尉健行介绍,为了考察一名正部级干部人选,被中组部约谈的对象有时可以达到上百人。“只要是被考察对象工作过的单位都要去,有工作关系的人都要找,一些有疑点的问题都要想办法解开。”然而,就是在这样严谨的考察之下,官员带病提拔、用人失察现象还是普遍存在。对于中共组织系统用人不察的追责,其实早已成为外间共识。《人民日报》的前述评论,其实只明确点出了反腐败中的一个方面,即贪官被抓后,中组部要忙着再次行使权力。但是,倘若它依然不需要对下一次的用人承担任何责任与风险,那么,谁又能保证它考察任命的下一个对象,会不会又麻烦中纪委呢?因此真正落实用人失察者的责任,促其在官员选任中严格把关,是从源头上反腐的关键性举措,与反腐打老虎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
前述的2013年7月1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好干部的“五项要求”,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今年1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这五项要求为好干部的标准。该条例对于官员选拔任用、破格提拔等进行了诸多调整和细化,限制颇多,显示出习近平力图通过严谨、精细化的用人制度,让官员的任用、提拔、升迁等在规范中运行。
作为中共最重要的机构之一,组织部门历来深受高层重视。毛泽东、周恩来、陈云、邓小平、胡耀邦等都曾亲自担任过中组部部长。毛泽东曾告诫全党,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如今,习近平已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第五个现代化(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的愿景,可以说政治路线已经确定,接下来的关键就是用人。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决定性部门,组织系统在官员选任上的变革,可以说对于各项改革的成败十分关键。
客观而言,十八大以来,中组部为旗舰的组织系统并非无所作为。譬如,今年还明确,引咎辞职官员两年不得升任、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跑官拉票官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用人失察追责党委主要领导,等等。但这些相较于轰轰烈烈的反腐打虎而言,着实难以给人以直观而深刻的印象。显然,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变革,当然也更需要做在明面上,尤其是对于用人失察追责更应明确具体、公开透明。让民众看到变革的诚意,对于重拾民心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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