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馊水油:政府首发食安令 回收500吨强冠油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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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群(右)表示,即时禁止在今年3月1日后由台湾强冠生产的猪油,及猪油制品进口本港。(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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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有6间进口商曾输入问题猪油,图为其中3间。(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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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大部分零售点已将台湾当局“中招”名单上的台制食品下架。(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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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刊宪按食物安全条例作出食物安全令相关内容一览。台湾坑渠油风波未了,香港食物及环境卫生署署长刘利群表示,政府今日已刊登宪报,按照食物安全条例作出食物安全令,于今日正午12时生效,即时禁止在今年3月1日后由台湾强冠生产的猪油及猪油制品进口本港;禁制由相关猪油生产的食物输入本港;禁止由相关猪油生产的食物在本港供应;及本港供应商或进口商以指令方式,于14日内回收及处置相关产品;若违反命令是刑事罪行,可判监禁12个月及罚款10万元。

刘利群续指,已证实本港有6家进口商曾输入强冠猪油,包括都会食品有限公司、大昌贸易行有限公司、维嘉食品有限公司、安得利香港餐饮有限公司、合兴食油采购有限公司及金宝运有限公司。而其下游分销商或零售商约有300间,涉事产品逾500吨,当中的十分一已被进口商封存。

今次是2012年食物安全条例推行后,政府首次透过刊宪发出食物安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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