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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35周年 《台湾关系法》屹立不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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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15日,美国卡特政府宣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建交,同时终止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1979年3月,美国国会制定《台湾关系法》(Taiwan Relations Act,TRA),由美国总统卡特签署生效,以规范往后的美台关系,并追溯自该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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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空军参加军事演习

今年适逢《台湾关系法》立法35周年,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台湾人权文化协会周一(15日)共同主办“美国台湾关系法立法35周年研讨会”,邀集学者专家、学运领袖、年轻学子共同探讨《台湾关系法》的影响层面,前副总统吕秀莲与部分驻台代表也前来参加。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姜皇池在研讨会中表示,美国国会制定《台湾关系法》之目的,即是避免使用“法律上”方式承认台湾问题,而改以“事实上”承认方式处理美国与台湾间关系。由于立法已35年,部分人士思索是否应与时俱进,透过修正《台湾关系法》来强化台美关系。但姜皇池认为,“没事别惹事”。

姜皇池指出,当时美国立法部门强烈不满行政部门利用国会休会期间宣布和中国建交,加上东、西冷战,意识型态对峙,美国行政部门中仍有支持台湾的声音,而当时中国国力不强,经济实力有限,台湾当时对美国国会的游说能力和实际影响力,更非中国可以比拟,所以当时通过的《台湾关系法》对台湾是相当友善的。

姜皇池并说,《台湾关系法》属美国国内法,由于该法具有特殊性,数十年运作平稳,在此情况下,美国立法部门和行政部门皆不敢贸然修法。况且,现阶段各方条件并不成熟,甚至不利于台湾,贸然推动修改《台湾关系法》,祸福难料。

姜皇池指出,当下中国已是世界强权国家,美国行政部门需要中国合作才能有所作为;中国对于美国国会的游说能力和实际影响力,更是无远弗届。在此大环境下,若是期待修改《台湾关系法》会对台湾更有利,恐怕是难上加难。

姜皇池建议,近来部分国家和中国关系紧张,尤其是中国军力膨胀令周边国家惴惴不安,台湾似乎应该努力去游说这些国家通过类似美国《台湾关系法》的立法,或许才是台湾突破国际困境之道。改革与威胁

不过,其他学者有不同意见。台湾智库副执行长赖怡忠指出,美台关系攸关美国亚太再平衡政策的成败,美国必须主动将台湾纳入,否则美国的再平衡策略会出现重大缺口而无法成事。《台湾关系法》无法满足这种高强度的战略需要。拿掉一些过时不必要的限制,务实看待现在的战略需要,是进行《台湾关系法》改革的原则。

部分与会者也指出,美国《台湾关系法》的正当地位面临威胁,必须审慎应对。

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理事长杨宪宏提出警告,现今台湾最大的危机是马英九政府与中国签署任何政治协议的行动,其中包括军事互信或以和平为名的任何文件,都会被国际社会认为“台湾正式承自己是中国的一部分”,而动摇了美国《台湾关系法》的正当地位。

杨宪宏主张,台湾人应即刻加强具有台湾意识的心防、民防与国防,才能真正保卫台湾。

成功大学法律系教授许忠信指出,《台湾关系法》强调台湾的前途必须以和平方式决定,中国正是以经促统的和平方式,并吞台湾,不可不防。

许忠信主张,台湾不应在没有与美日欧成立自由贸易区之前提下,即与中国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否则台湾将变成中国边陲。

台湾地位的困局

新台湾国策智库研发长李明峻认为,《台湾关系法》35年来对西太平洋的稳定、和平,对台湾的安全、人权,以及台美之间的往来都有很大的帮助与保障。

李明峻表示,到目前为止,《台湾关系法》仍是美国处理台湾问题的基础文件,

《台湾关系法》目前仍有其价值和需要,但《台湾关系法》是以“台湾地位未定论”为前提而制定的,有朝一日仍然必须废除,台湾才能成为独立的国家,加入国际社会。

关于台湾法律地位之发展,台湾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黄居正引述条约、国际实践与最具权威的公法学者学说指出,过去国民党与民进党的各种政治骗术如“两岸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有意义参与国际组织”、“台湾是主权国家,早已独立”以及“台湾就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就是台湾”,全属绝伦荒谬、自欺欺民的连篇鬼话。

黄居正主张,必须借由台湾人民之行使自决权宣布独立,才能积极解决台湾地位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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