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叔”张新受贿1.24亿元 一审被判死缓 来源:新华网 分类: 🇨🇳 中国 发布时间:2014-09-16 08:47:37 ☆ 收藏 0 ⭐ 收藏需要一个账号 注册之后就能把喜欢的新闻和话题存起来,随时在「我的收藏」里翻看。注册是免费的。 免费注册 已有账号,登录 分享 微 LINE 书 ↗ 🔗 声明:本文转载自 「新华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 朗读 ⏸ 暂停 ⏹ 停止 语速 0.8× 1× 1.25× 1.5× 16日下午,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三宗罪,张新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杭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张新 据悉,张新共受贿超过1.24亿元,贪污1000多万,并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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