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袁国强16日在青岛市举行的第三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上表示,香港是国际金融和商贸中心,亦是国际仲裁中心,与内地文化相通,地理位置相近,可为内地和国外企业提供理想的中立仲裁地。他指出,香港的法律与解决争议专业人士,拥有丰富的国际商业法经验和高端的专业水平,可以提供不同领域的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

香港
袁国强表示,特区政府不断完善香港的仲裁及商贸法例,现行的《仲裁条例》,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基础,采用一套广为熟悉的国际仲裁制度,便利商界和仲裁人员使用。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现可根据《纽约公约》在大约150个司法管辖区强制执行。
此外,除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多个知名的国际法律和仲裁机构已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当中包括国际商会的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太区域办事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亦同意在2014年11月在香港设立分处,该分处将会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首个设于内地以外地方的分处。
两年一度的“香港法律服务论坛”由律政司主办,合办机构包括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亚洲事务办公室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论坛以“香港法律服务----迈向全球,首选香港”为主题。
大约600名来自香港及山东省的法律及仲裁专业人士、政府官员、企业代表出席,探讨的法律问题包括企业境外融资及并购、海商法律实务、刚在香港生效的新《公司条例》及知识产权之应用等。论坛更安排以模拟仲裁庭方式,展示国际仲裁如何有效解决跨境商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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