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剧评人李星文在微博中爆料,广电总局已发出通知,针对最近曝出不断有明星涉嫌吸毒、嫖娼被抓事件,指出“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据记者证实,此次总局没有以文件形式传达指示,而是通过口头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各卫视。而且总局也没有给出具体的名单,也没有明确“劣迹”包括的内容,只是表示“慎重考虑”。在广电总局执掌全国影视剧生杀大权的背景下,这一口头通知被解读为是广电总局向今年被抓的明星们下了“封杀令”,今后他们或拍摄(导演)、或参演、或编剧的作品将无法在各卫视播出了。这些犯错了的明星能否出境为什么不交给市场或者观众去决定,而是由政府的一纸禁令来决定?

广电总局是去年两会之后,大部制改革新合并成立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原来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组成的,主管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领域。广电总局是一个经常引起大家争论的一个部门。
广电总局对于电视节目的内容,电视剧的题材等都经常进行干涉。比如之前的“禁娱令”、限播抗日“神剧”等行为都导致了广大网民的批评。正是由于广电总局对于电视剧题材等频出禁令、设限过多,为了规避创作禁区,电视剧从业者才会选择风险较小的题材、剧种,比如抗日剧、魔幻剧、婆媳戏等。在狭小的题材和创作空间内,为了吸引眼球就只能剑走偏锋,于是出现抗日“神剧”就不足为奇了。
另外,广电总局的“限娱令”等政策,也是同样的问题,替观众决定能够看什么节目,只要电视节目没有突破社会道德和人伦底线,没有违背相关法律规范,就不应该对电视台进行干涉。因为这样做不仅是对于电视台的管制,也限制了观众的选择权。市场竞争的好处就是把选择权交给观众,观众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是喜欢阳春白雪,还是喜欢下里巴人,只有他们自己清楚,政府不能替他们进行选择和判断,即便是低俗,观众也有选择看下里巴人的权利。政府不仅不应该对于娱乐节目设置太多的限制,而且应该反思为什么观众不喜欢看电视台制作的新闻节目?我们的新闻节目因为清规戒律太多,导致节目过于虚假,充满浓厚的说教意味,就像网上流传的段子所说的,一看《新闻联播》就感觉每天都生活在天堂里,一上网就感觉生活在地狱里面。新闻节目不敢触动和反映社会的矛盾和问题,而总是去歌功颂德和拍马屁,与现实和人们的感觉严重脱节。今年开两会的时候,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向代表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韩剧为什么占领了中国?为什么飘洋过海,影响了美国,甚至欧洲?”他讲到了当时热播的韩剧《来自星星的你》,并透露“有时候我也有一段没一段看看韩剧,看半天我发现我明白了,韩剧走在咱们前头。韩剧内核和灵魂,恰恰是传统文化的升华。”笔者认为回答王岐山的问题,韩剧占领了中国,甚至欧美,而中国的电视剧、电影则走不出国门,连在国内也被吐槽不断,甚至出现令人无法忍受的抗日神剧,穿越神剧等。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广电总局的种种创作限制和审查制度。这种封闭的制度导致了创新受到了压制,大家都不敢去触碰禁区,为了通过审核就只好拍摄一部又一部的抗日题材的作品、荒诞离奇的宫廷内斗戏、古装穿越戏等。
对于回答王岐山提出的问题,以及抗日神剧的出现,新闻节目的不受欢迎等问题,笔者认为这都是广电总局过于干预和限制造成的。在拿电影为例,现在每年都有70%以上的电影无法上映,2012年国产故事片公映的比例只有31%,而这已经是近9年来最高的一次了。最低的2005年国产故事片公映的比例仅有16.5%。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影片无法通过广电总局的审核,因而无法在国内上映,有些影片去拿到国外的著名电影节上去展映,并且最后摘得大奖,但是却仍然无法在国内公开上映,就只能在互联网上偷偷的传播。还有一些导演的剧本无法通过审核,只好一遍一遍的改稿子,终于通过审核了,却牺牲了很多原创的有意思的部分。要么就是剧本没有通过审核,而作者又不想改剧本,最后也就无法拍摄。广电总局严格的审查要求限制了电影导演/编剧和电视剧导演/编剧创作的自由度和空间,扼杀了他们的创作细胞和才华,导致好的影视剧无法出现,最终阻碍了影视剧行业的发展。
另外针对这些犯错的明星,广电总局不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而是直接下达封杀令,让他们以后无法出现在各大卫视,这一做法也是违背人权原则的,何不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想必他们一定会珍惜机会,不再犯类似的错误,这样做就显得更加人性化。
广电总局需要好好反思一下自己,不要设置太多的条条框框,扼杀创新的细胞,把选择权还给观众和市场,这样中国的文化产业、影视剧产业才有可能焕发出生机和活力,才有可能创作出好的作品,也可以进一步回答王岐山提出的问题,让中国的影视剧真正的走出去,输出自己的文化,成为一个真正的文化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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