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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向谷歌索取用户资料个案增加但半数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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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星期公布的《谷歌透明度报告》,香港特区政府向谷歌索取用户个人资料的次数增加,但大约有一半的要求遭到拒绝。有评论认为,有关的要求应该寻求法院签署的许可令,保障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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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披露,港府和执法单位今年上半年一共向谷歌提出359次要求,交出371个用户的资料,这个数字比日本多出一倍,但比新加坡政府要少。

谷歌的报告显示政府索取个人用户资料的次数增加,乃全球的趋势,而谷歌批准港府要求的比率大约是48%,即有一半以上的要求遭到拒绝。

相对之下,港府在2010年只不过才要求谷歌交出140个用户的资料。对有关的个案增加,港府首任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刘嘉敏告诉南华早报,主要原因相信是互联网的资讯越来越多,网上罪行亦有增加。香港去年科技罪行就飙升了70%。

港府新闻官员表示,有关的要求主要是为了防止罪案,协助查案以及执法用途。

但该报引述立法会科技界议员莫乃光表示,这个趋向足以令人警觉,“因为我们没有办法知道究竟这些要求本身是否合法”。

莫乃光以当年香港邮政一宗“不合理”的要求为例指出,该政府单位曾经要求谷歌删除一段视频,声称可能会对香港邮政的形象蒙污,及导致员工不安。

今年上半年,政府当局曾要求谷歌删除一段视频,但遭到拒绝,但未见透露该段视频的内容。

报导指出,另一位立法议员凃谨申亦同意莫乃光的观点,“如果没有适当的法律保障,政府的要求可能触犯个人私隐,甚至会导致政府滥权”。他说,政府去年回信立法会的质询时承认,政府要求删除网上资讯或索取用户资料,没有一宗是得到法庭事先批准的。

本身是律师的凃谨申建议修正目前的法律,规定每一宗索取资料的要求,都必须得到法庭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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