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宁强县委22日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对8名干部的处分决定,其中县住建局局长、县地震局局长闫亮被撤销领导职务,将为科员。据陆媒华商报报道,9月10日晚,宁强县住建局局长闫亮、住建局副局长张启军等7人相约海韵休闲会所喝茶、饮酒。其间,闫亮与来此找人的宁强县检察院干部杨雷发生冲突,打伤杨雷面部。公安机关将对杨雷做伤情鉴定,再依据伤情程度,对闫亮依法处理。

宁强县委干部大会对事发当晚进入会所的闫亮、杨雷、张启军、曹军利、陈庭国、杨光富、沈连轩、马兴平8人处理情况予以通报。通报指出,经9月21日宁强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常委会同意,作出以下决定:
给予闫亮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撤销其县住建局局长、县地震局局长职务,降为科员;给予杨雷留党察看两年、降级处分,降为办事员;给予张启军撤销县住建局党组成员职务,撤销县住建局副局长、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职务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给予曹军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县建筑设计院院长职务处分,降为科员;给予陈庭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处分,降为科员;给予杨光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给予沈连轩撤销县陕南移民搬迁办纪检组长职务和降级处分;给予马兴平撤销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处分。
观察人士指出,中共在处理干部、官员违法违纪方面正在向纵深方向延展,对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也越来越清晰,该依法依规处分的给予处分,同时涉嫌犯罪的再移送司法机关。不过,做惯了领导的“新科员”怎么用是后续值得关注的问题。破解这种“尴尬”,一是需要严格《公务员法》规定的考核要求,让不愿做事的“新科员”考核通不过;二是严守《公务员法》规定的“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的底线;三是在各级纪委层面,给公务员申诉控告以制度出口,避免管理“新科员”的干部受到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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