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领导层上台后抡起大刀官场进行的反腐整风,其实只是对国家进行“全面整顿”的突破口,秉承“为人民服务”的中共喉舌、以“铁肩担道义”自诩的市场化媒体都未能幸免。即使是一向被舆论指责刻板僵硬的《人民日报》《新闻联播》也开始走亲民路线,而市场化倾向较重者如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也就是部分左派人士所称的“南方系”则已遭受两次重创,分别是2013年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事件与21世纪网涉嫌新闻敲诈事件。中共对“南方系”“下重手”并非暂时性应激式反应,而是始终都遵循着一套既定方案。

随着中共媒体布局逐渐明显,尤其是关于意识形态的“9号文件”和关于网络管理的“七条底线”,可发现其媒体和舆论管理新思路是一种类似“底线清单”的模式。也即,执政党为媒体和舆论划定明确的底线和框架,越界者会受到严惩,但除此之外者都任由发挥。这种界限明确、制定规则后的新制度环境,对执政党也是一种约束,比之先前排除了权力肆意干预的可能性。各界呼吁甚久的《新闻法》因此有望于不久后出台。另外,在共同规则之下,长期以来中国执政党与部分偏自由化媒体之间多年的争执也有望终结。
划定媒体底线 中国或出“新闻法”
半月前由公安部直接操刀侦破的21世纪网涉嫌重大新闻敲诈事件引起的舆论震荡仍未平息,《光明日报》文章《媒体从业者必须守住该有的底线》得到体制内媒体密集转发。对执政者来说,21世纪网新闻敲诈被揭,显然是一个整顿媒体不良生态、普及法治教育的契机。也有可能,执政者对于中国媒体圈普遍的腐败违法现象早就心知肚明,并且希望通过此种主动执法达到整顿传媒生态的目的。
相似的情形发生在新领导层甫一上台之时,当时是这同一家报业集团旗下的《南方周末》,将习近平提出的“中国梦”解读为“宪政梦”,招致执政党高强度干预和管控,其长期以来引以为傲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色彩至此暗淡下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遭到的这两次变故性质完全不同,一个是触犯了中共意识形态禁忌,一个是法律制度。前事激起强烈的舆论和政治纷争,而后者却并未掀起多大的风浪,概因新闻敲诈在任何法治国家都是不被容忍的,这也是世界共识和普世价值。
不过,这两件事对于执政党来说却并没有大的区别,不论是触犯政治忌讳还是法律,都属于一种不应存在的行为和现象。除了这两次目标明确的行动,执政党同一时期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和制约,对“宪政”和“普世价值”等意识形态思潮的挤压排斥,也都在不同程度上波及媒体。综合来看,都在中共整顿中国社会舆论生态的范围之内。中共对“南方系”的两次动手都堪称强硬,与官场反腐整风的烈度相差无几。官场“破”“立”并行,媒体圈的整顿其实也是如此。南周事件后不久传出“七不讲”,也就是《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或“9号文件”。而在21世纪网新闻敲诈被警方揭开之前,中国国信办还提出了“七条底线”,指出网络参与者不能触犯法律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七条底线。
中共对媒体的“立”由此初现端倪。这种“立”侧重于为媒体舆论划定底线,类似于一种“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负面清单”是一个经济名词,是指政府规定哪些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这种思想表现在媒体管理层面就是,只要不触及这些已经划定的底线,从业者可以自由运行和发挥。对于身处其中的媒体或个人来说,一方面有了不得进入的明确的禁区,另一方面也对自己的自由边界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
其实,这种限制不仅是针对媒体或个人,也针对体制内那些“闲不住的手”。众所周知,中国市场化的媒体生存范围狭窄,时常受到权力所有者不同方式的直接和粗暴干预。而在底线制定之后,这种不在限制范围之内的干预方式都将成为对规则的挑战,媒体会发生反弹,管理者也必须出手惩治。
如果从更为宏大的层面来看,执政者对“南方系”两次下重手的真正用意,并不仅仅在于压制反对者,而在于边“破”边“立”,为原本混沌混乱的媒体生态制定规则。在这套规则之下,所有参与者都有了自己明确位置,都必须依照规则来做。外界及部分媒体从业者、自由派指责中共侵犯新闻自由的一个“罪证”是,中国至今没有一套“新闻法”。而当前这一系列的媒体生态整顿和底线规则搭建,则为中国新闻法的出台创造了条件。如此的话,中国媒体也有望进入一个全新的制度和生态环境。
新闻自由与政治的百年争执
世界上最早的报纸的可以推算到公元前二世纪左右的中国西汉初年的“邸报”,但是中国媒体的真正大发展却是源于西方文明的强势介入和刺激。在整个中国向近现代化剧烈转型过程中,中国的媒体也在发生着同步的变化。对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定义,也即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是要成为美式还是苏式的报纸,是中国媒体衍变中的一条主线,也是一直存在严重争议的焦点问题。
清末《申报》、民国《大公报》,都是中国媒体在学习和追赶西方时出现的旗帜性媒体,但只是当时中国各媒体百家争鸣中的一部分。1901年中国就拥有了第一份官方报纸《北洋官报》,后来的国民党有《中央日报》,共产党也有新华通讯社,当然还有一系列相关联的具有鲜明政治倾向的媒体。这近半个世纪时间可以称得上是中国媒体发展历史上的“黄金时代”,甚至可以说对于中国历史道路选择产生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不过,随着抗战胜利、国共两党成为时代主角,双方为中国提供了两个道路选项,其宣传力量进一步强化,而整个中国媒体“自由度”已经相对弱化,开始式微。在奉行一党专政的中共重建国家政权制度之后,虽然也一度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只是昙花一现,是中国市场化媒体整体让位给官方宣传媒体过程中的一部分。乃至进入文革时期,媒体基本已经完全政治化,其特征是市场化媒体悉数调零或被收编,而官方媒体尤其是“两报一刊”(即《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政治地位急剧拔高,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通过这三家媒体直接发号施令,几乎进入了“报纸治国”的时代。媒体借此实现了最高的地位和最大影响力,但也是国家制度边缘化、无效化的象征。
改革开放掀起经济发展大潮,政治与媒体层面亦面临变局。一些市场为导向的媒体出现和成长,党报官媒在坚持自身政治地位和立场的同时迎合市场需求。于是就出现了“事业单位,企业经营”,后期甚至如西方般涌现出一批报业集团。最具代表性的也是第一个成立的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在中国官民严重分立的大背景下,倾向官方立场与坚持市场导向的两种媒体发生分野,后者与执政思路之间的严重分歧甚至有发展成为反抗与压制的苗头。“南方系”的两次遭遇即被认为与此有关。
虽然中国报纸的产生领先西方一个世纪,中国近代媒体在一个世纪前就开始大发展,但是现今中国媒体环境的形成还是建立在改革开放的基础之上。30年中,绝大部分中国媒体从无到有,再现了某种程度“百家争鸣”的景象。不过,相应的制度改革并未及时搭建起来,也没有处理好政治与新闻自由的关系,没有制定新闻法,这一时期相对先前来说是更为自由的,其实也是混沌的、混乱的。不止是权力和资本得以干预新闻自由,其媒体圈自身也存在腐败、新闻敲诈等不合理现象。建规立制已然十分紧迫,而在此之前仍然需要认清政治与新闻自由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
止戈合一 媒体生态制度化
在中共十八大之前,大部分官方媒体不论是发行量、经营能力、公信力还是影响力,都已经比不上一些市场化媒体,比如在这一时期出现的广州日报报业集团麾下众媒体。与此同时,两方又同时遭到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冲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中共一方面展开一场媒体和网络舆论整顿行动,另一方面整饬和改革自身宣传媒体,包括宣传报道方式更亲民的群众路线、进军新媒体平台等,以图抢占意识形态宣传高地,重夺舆论话语权。《人民日报》开通新浪微博和微信官方账号,国务院、最高法随后跟进,中纪委开通官方网站,另外还有一大批地方相关党政机构纷纷搭建网络宣传平台,其在中国舆论场中的地位和话语权确实是骤然崛起。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执政者作为中国国家制度中的重要一环,显然不会失声,西方社会里政府独立于媒体之外的情形在中国几乎可以确定不会出现。
在新的媒体生态下,不论体制内外,党政系统还是民间个人,都可以是媒体圈的参与者、共享者,但是都应遵循共同的底线和规则。执政者是规则制度的协调者、决定者和监督者,同时也是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同样需要接受共同规则的制约和监督。对于“南方系”一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媒体,在受到南周新年献辞事件和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后,其脱离于执政党意愿的政治倾向和不合法的资本关联都应有所约束。在新媒体中,《人民日报》等党政媒体与“南方系”等市场化媒体,不论是传播内容还是传播方式,已经没有了大的区别。原先相互对立的两个行为主体的趋同迹象,或许标志着政治与新闻自由的关系这一百年难题终于得到了答案。
毛、邓、江、胡对媒体的态度不尽相同,但都习惯采取较为强硬、直接的“管控”思维和操作。在新形势下,从“管控”到“治理”,标志着对媒体的定位、态度和手法都需要应时而变。即使是对媒体不当行为的治理,也应当依据法律规则。这也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一部分。借助新技术成长起来的个人、新媒体也需有所警示。言论、思想本身是自由的,是应当被法律保障的权利。但是被传播之后,也就是进入社会层面之后,会产生很多不可控影响,因此这一传播过程必须受到监督与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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