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中国红会修法欲动真格 学者吁去官办化

声明:本文转载自 「财新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因郭美美炫富和出租救灾仓库等问题,中国红十字会(简称红会)屡遭公众信任危机。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于近日在京召开红十字会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再度将中国的《红十字会法》修改提上日程。

文章配图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官网信息,红十字会(修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王汝鹏在座谈会上提到中国红十字会面临的新挑战,包括“红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问题、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上下级红会的关系问题、治理结构问题等等。”然而在现有《红十字会法》中,相关规定“还不清晰,有的缺乏操作性,有的需要调整,有的还属于空白。”

9月初,红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一职宣布易人,由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徐科接替赵白鸽。中国红十字会前党组书记、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在任时,曾推动《红十字会法》的修订工作。2013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将修改红十字会法列入立法预备项目,“视情况在2013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2014年四月,全国人大启动红会法修法调研。

不少学者指出,红会改革的核心,是“去行政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即认为,法律如果不修订,红会的内部改革很难实行,而改革最需要的是顶层设计。

去官办化

中国红十字会已有100多年历史,在管理体制上屡经变化,但性质上始终被认为属于“官办NGO”。

1951年,中国红十字会由政法委员会领导,一半业务委托内务部领导,卫生业务受卫生部指导,外交事项受外交部指导。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改由卫生部直接领导。1957年10月和1958年3月,国务院两次召开研究红十字会归属的会议,提到红十字会是独立的,由国务院领导,业务归口卫生部,但不是卫生部的直属机关。1993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确定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现有的红十字会系统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独立出来。虽然如此,舆论认为其“官办”身份至今未有改变。据大陆《财新网》报道,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院李华芳认为,“中国红十字会并不是一个NGO,而更像是一个事实上的副部级单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官办NGO。”而“官办NGO”这种称呼,就已经显示出“红十字会悲剧的大部分秘密。”

对于《红十字会法》的修订,李华芳认为,“《红十字会法》最大的问题是它居然有一部法。红十字会法最大的问题是应该首先废除《红十字会法》,回归其人民团体之本性。国际性NGO也不一定非要政府出面组织。”

用社会权利制衡公权力

杨团在《法定机构:中国红十字会的改革方向》一文中则提出,红十字会改革要以“走向非国家、非政府序列的法定机构和公法人社团为终极目标,改参公行政管理体制为国家、国际组织和社会三重赋权下的法定机构体制,进行以基层志愿者为本、以公开透明为基础和前提的的治理变革”,该文强调,应当“用社会权力制衡公共权力的方式重建红会公信力。”

由杨团领衔的中国红十字会综合改革课题组起草的《中国红十字会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对于地方红会和行业红会,可否和如何依《红十字会法》取得法人资格是不清晰的。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