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习近平访问印度已经结束,印度总理莫迪甚至已经展开了访问美国之旅。但由习近平访问印度前一天紧急撤换大使引发的大使任命乱象讨论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9月16日中国外交部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当天习近平根据人大决定免去魏苇的驻印度大使职务,任命乐玉成为中国驻印度大使。而实际上乐玉成9月10日已经抵达印度,9月12日向印度总统慕克吉(Pranab Mukherjee)递交国书后就开始履行职务。这种大使没有得到任命就已经前往派驻国的现象,在《中国急换驻越大使出乱象 人大图章化》一文中专门进行过阐述。

将中国驻外大使任命的虚权力落到实处是习近平最该集权的地方
中国驻外大使的任命程序目前是比较混乱的,大体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是人大讨论通过、习近平任命大使之后才前往派驻国家履职,代表是中国前驻美国大使周文重;第二种是不等习近平根据人大决定签字任命就已经前往派驻国家履职,中国新任驻印度大使乐玉成的任命属于第二种,和他的上任轨迹相似的还有6月份上任的新任驻越南大使洪小勇。第三种是大使先期前往所在国递交国书副本时未得到任命,在派驻国停留准备递交国书期间得到国家主席根据人大决定签字的任命,之后向所在国家元首递交国书履职。这种类型的代表是中国驻美国大使崔天凯、中国现任驻日本大使程永华、中国现任驻法国大使翟隽、现任驻英国大使刘晓明。
第一种情况是正常的。然而在法律上,中国国家主席只是国家元首的虚职,没有实际权力。国家主席的职责是依据人大的决定任免大使。按照第二种第三种不经过国家主席签字任命就前往派驻国家是否意味着国家主席的签字不重要?无疑大使提前赴任与中国国家主席的任命令滞后说明了一点:全国人大和国家主席之间的沟通出了问题。且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大使呈交派出国元首的国书是由国家主席签字的,呈交一国外交部的国书副本是盖有国家主席印章的。无论是第三种情形在递交国书副本之后得到人大任命,还是第二种情形递交国书之后才得到人大任命,事实上在此之前,大使人选早就得到了国家主席的首肯。这是否在暗示国家主席已经对大使人选有了提前的决定,只待人大盖章追认?人大和国家在任免驻外大使上到底谁说了算?在中国现行宪法的定义中,全国人大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最高负责人的换届也应当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但是自其诞生起便一直受到中共直接领导和控制,因而在政治格局中处于边缘地位,成为中国政府宣称的政治民主的装饰和点缀。坊间曾戏称中国人大代表是“四手代表”,即“走访选民握握手、听听报告拍拍手、选举表决举举手、大会闭幕挥挥手”。虽然党委、全国人大、政府、政协属于并列的国家权力机关,但由于中共总书记兼任国家主席,更有甚者认为大使任命的错乱更加显示了人大的橡皮图章作用。还有观察指出,职位的虚实往往由主政者的强弱决定。与普京担任总理仍是梅德韦杰夫的“上司”一样,张德江所在的人大在任免大使上挑战习近平意在改变全国人大形同虚设的局面,并引发了种种中共权斗的猜想。
这种大使任命程序混乱引起的外界无端猜测局面是中国想要的吗?显然不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设定,首次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现代化的含义十分明确,不仅是国家机构、官员素质的现代化,也是执政党的现代化。相较于之前提出的“四个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全可以称之为“第五个现代化”。这是中国经济实力、物质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一现代化的推行将真正使中国走出以往人治的阴影,使治理国家变得规范、文明,也将使从山沟、窑洞走出来的中共成为全面现代化的执政党。而规范大使任命程序显然是习近平推进第五个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在观察人士看来,要想结束大使任命的乱想就必须统一大使的任命权力。按中国政治惯例,中国国家主席亲自主掌外交事务。相较于人大,外交决策人独立决定外交事务更有利于国家的有序发展。在这一点上的教训国际社会有着鲜明的例子。
美国驻外大使首先由总统提名,经国会通过后,再由总统正式任命。此类大使通常与总统共进退,总统任期届满,他所任命的这类大使也跟着下台,新任总统重新任命大使填补空缺。然而近半个世纪以来,当选美国总统对于驻外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有着70∶30的潜规则,即约70%的驻外大使任命从职业外交官中挑选,另有约30%属于“政治任命”。据美国外交服务协会统计,迄今为止,奥巴马执政以来对驻外大使“政治任命”的比例为37%,而自奥巴马第二任期以来,这一比例已高达57%。为了避免国会对大使人选的否决,2010年奥巴马绕过国会参议院,利用休会任命权,任命美国驻叙利亚、土耳其、阿塞拜疆和捷克的大使。自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开始,几乎历任总统均用过休会任命权。前总统、共和党人乔治•W•布什两个任期内动用这项特权任命超过170人,前总统、民主党人比尔•克林顿两任内通过这种方法共任命140人。美国总统越来越绕开国会行事,显然是国会对大使任命的掣肘影响到了总统行使外交权力。中国国家主席和人大在任命大使上的混乱程序虽然不一定是人大对于国家主席的掣肘,但是由此却极容易引发国家主席与人大的权力内讧,为外交活动的有序进行埋下隐患。菲律宾就曾发生过国会投票通不过,大使迟迟不能到任的乱象。
而日本大使任命基本与立法机构参众两院无关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中国需要将大使的任命权力统一到国家主席。日本驻外大使是由外务大臣提名,经外务省内部会议审议、相关阁僚会议审议后,日本首相任命的。日本天皇依据内阁的决定为大使写信任状。整个过程与参众两院无关。参众两院在开会期间可以对大使的工作和人选提出质询弹劾,但都是事后追究,在大使任命之前,参众两院不具有对人选的决定权力。
即便现代外交起源的法国,大使的任命权力也已经统一。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规定,总统对外代表国家,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他有一系列的外交权力。总统任命驻外使节,进行国际谈判,缔结和批准条约在军事上、总统在行使外交权和国防权时,一般具有排他性。英国的大使任命程序是首相提名,议会通过,女王任命。这种情况和美国类似,但是卡梅伦就常常绕过下议院施展外交权力。在诸多国际事务上下议院的表决常常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以英国撤回所有驻叙利亚外交官为例,英国外交大臣黑格是先做了决定之后,才通知下议院。
事实上,中国自古就有最高领导人全权决定外交的先例。中国古代使臣所持的符节----旄节(又称使节)是最高领导人皇帝钦赐,见旄节如见皇帝。后来使节发展成为中国驻外外交官的统称。
现阶段,中国国家主席虽然是国家名义上的首脑,但却是外交权力的直接掌握着,外交部长除了向总理领导人的国务院负责,还要向国家主席负责。全国人大拥有立法权等诸多权限,但并不是负责外交的全权机构,仅仅将外交权力中的大使任命权力归结到全国人大,既割裂了国家主席领导外交部行使外交权,也影响全国人大的在外交问题上的权威。
为了统筹协调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2013年11月12日国安委正式成立。这是一个把公安、武警、司法、国家安全部、解放军总参二部三部、总政的联络部、外交部、外宣办等部门,全部揉并在一起的部门。外交不单单是领导人会见、握手、拍照,更大程度上关乎国家安全,整体国家利益。将外交大使的任命权力归结到国家主席掌管,本质上更有利于发挥最高领导人对国家安全的综合掌控。
虽然由习近平牵头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与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三个超级机构的接连后,外界有声音认为中国正在进行新一轮的集权。但在观察人士看来这是中共执政模式的调整,是在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进。将外交大使任命的虚权力落到实处是习近平最该集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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