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上月29日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文中明确提及“吸毒”及“嫖娼”等违法行为,而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的电影、电视节目及网络剧等都需停播。

左图:涉嫖娼被抓的黄海波;右图:张默早前因涉吸毒再次被抓。(资料图片)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一文明确指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城市电影院线、电影院、农村电影放映院线和电影队等,皆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者以主要创作人员身份参与制作相关节目、剧集及电影等节目;亦不得制作以炒作相关艺人的犯罪为卖点的节目。
同时,在广播影视对外交流中,均需暂停赠送、销售及交流,相关艺人作为主要创作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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