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发表社论,以香港的「雨伞革命」为主题,认为香港学运领袖黄之锋应获诺贝尔和平奖;黄之锋上电台节目回应相关文章时指自己并非这场社运的领袖,若真的要颁奖,荣誉归给前线吃催泪弹」的港人。
该篇评论起首时反问「诺贝尔奖有年龄下限吗?」,指出这名17岁的少年冒着生命危险,为下一代争取普选权利,比不少成年人更具智慧。
除此之外,《纽约时报》中文网亦在10月2日刊登了一篇名为《黄之锋,17岁的香港民运领袖》的文章,文章这样评价黄之锋:「在香港,到了18岁才有权饮酒。但尚未过18岁生日的黄之锋,却已经是戏剧化的抗议政治的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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