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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公民抗命非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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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占领运动逐渐退场,但是运动领袖和参与者可能面临司法诉讼。香港大律师公会8日发表声明,提醒参与占领行动的市民,“公民抗命”只是哲学原则,而非法律原则,不能在法庭上用来抗辩。声明表示,市民长期及大规模占领公共地方及道路,造成交通阻塞,这种公民抗命行为有可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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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指出,如果有人因为公民抗命而触犯刑事罪行被检控,无论犯法的动机即使有多崇高,都不是抗辩理由,审讯时亦不会对相关政治理念作出判断或评价。但声明同时指出,警方及检控官在执法和行使检控酌情权时,应表现体谅及适度克制。

占中参与者将面临诉讼

大律师公会表示,法律界对于公民抗命有不同的见解,但即使用同情的角度看待公民抗命,参与占领人士亦应尊重其他不同意见人士的权利及自由,不应带来过度损害及不便,亦要为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做好准备。

声明引述一宗加拿大案例指出,公民抗命是哲学原则,并非法律原则,参与者故意犯法抗议不公义,但被检控时,公民抗命不能成为有关控罪的答辩理由。参与者一旦在过程中犯法被起诉,如果有证据证明控罪,无论犯法行为的动机如何崇高,亦不能成为答辩理由。

香港学生组织学联10日将与政府代表对话,但质疑政府设定议题为讨论宪制和法律原则是“玩弄学生和市民的花招”、执着“琐碎的法律细节”,大律师公会认为这种说法是“对法治精神公开的诋毁”,“言论十分危险”。

学联则回应指出,学生组织向来尊重法律,并认同普选应按《基本法》框架进行,他们理解是公民提名未必不合《基本法》框架,而框架与人大常委会决定间亦尚有很大诠释空间。但学联也强调,之所以批评政府“以法律包装政治”,是因为政府有欠诚意,将法律当成政治的工具、不尊重法律。

香港大律师公会创立于1949年,是香港唯一的法定诉讼律师(大律师)专业团体,现任主席为石永泰。公会一向被视为新近泛民主派阵营,与公民党关系密切,多任主席都是公民党的核心成员,被视为维护香港司法独立的敢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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