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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要求引用特权法调查梁振英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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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毛孟静,周五(10日)去信立法会内务委员会,要求引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特首梁振英上任后未有申报收取澳洲UGL公司400万英镑(约5000万港元)的事件。毛孟静认为,梁振英有“兼职赚外快”之嫌,更有违诚信。

而公民党另一名立法会议员郭家麒,就致函税务局局长,举报梁振英没有申报利益。但本身是会计师的行政会议成员李慧琼认为,这种俗称“黄金握手”的做法在商界常见。

李慧琼指出“黄金握手”只是保障收购一方的利益,她认为UGL已表明梁振英并无向公司提供任何服务。根据目前的资料,梁振英并无实质利益冲突。

梁振英在2011年12月竞选特首期间,与收购其公司戴德梁行的澳洲公司UGL达成协议,由UGL在2012年及2013年尾,分两期支付梁振英400万英镑(约5000万港元),以换取他两年内不与UGL竞争及提供顾问服务。梁振英被质疑无申报利益及与UGL的商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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