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虎周永康虽已被斩于马下,但是关于他“政治负资产”的清算远没结束,在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召开前,中共政法委担起了清算周永康维稳模式的担子。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此前提到,将“中央社会管理综合管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这个因周永康推行维稳模式而权力扩张的机构,也因为周永康的落马而忙于“瘦身”。

中共政法系统刊物《检察日报》10日刊文披露,中共政法委书记孟建柱7月15日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到“最近,中央决定,将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综管委)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综治委)”。从“管理”到“治理”,虽仅有一字之差,但机构本身的功能却失之千里。分析人士表示,机构名称变更,体现中共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弱化政府在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更加注重公民在“自治”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官方资料显示“综治委”(成立于1991年,而在周永康担任综治委主任期间(2011年8月21日),综治委权力扩张,更名为“综管委”的机构,被赋予协调和指导社会管理职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维稳职能”。翻找党报的旧闻可以发现,周永康曾在“综管委”第一次会议上讲到,“中央综治委要加强对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必须回答和解决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解决,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
而这所谓的“贡献”就是中国法治迷失、社会治理方式衰退的十年,上访问题不断,维权人士频出,群体性事件高发,关于黑监狱、劳动改造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王立军事件、陈光诚事件等等都暴露出社会综合管理的弊端。维权律师浦志强曾批评说,周永康的法治思维讲究的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的权威则被放在一边。在周永康“命案必破,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压维稳指示下,中国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福建男子念斌在“疑罪从有、疑案从拖”的原则下,被视为是杀害邻居两名幼童的凶手。而念斌及其亲属经过“八年抗战”,终于“战胜”了福建中院对他的“有罪推定”,在四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艰难情况下“虎口逃生”日前无罪出狱了。这是中国纠正冤假错案中幸运的案例。
对于周永康高压维稳的清算“显形”于十八大四中全会的时间节点之前,但是这一思路在十八大的报告中已经体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社会管理”改为“社会治理”,并专列一章部署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事实上,综治委同政法委在人员、职能等方面高度重合(现任综治委主任是政法委书记孟建柱),通常由政法机关牵头社会管理事务,推行的维稳模式也饱受争议。在依法执政与社会管理呈现各归各位的大形势下,政法委紧跟风向,进行部署。2013年现任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掌权之后,中国省、市、县3,300多名政法委书记开始在北京接受培训,随后,公安部也开始对1,400名市县两级公安局长集中轮训。新书记上任之后的“三把火”展现出一种并非继承、而是“换了人间”的氛围。
中共推行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经济改革雏形出现,政治改造处在“不温不火”的尝试阶段,铁三角的另一角社会改革的短板同样需要中共重视。在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合法性”成为各方面强调的重点。而社会治理的合法性,源自治理来源的多样性,其来源既可以是政府机关,也可以是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因此,社会管理由“管”转“治”的升级换代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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