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提出解决僵局的办法,建议港府成立民意评估机构,如果政改方案获主流民意支持,但立法会否决,特首可解散立法会,但若果重选后的立法会,仍然否决方案,特首就要下台。
身兼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的陈弘毅周六(11日)出席电视台节目时说,政府宣布搁置和学联对话,激发更多市民参与占领行动,倘不合作运动变得激烈的话,很明显对香港市民都会有害处,特别是议员提出的不合作运动,尝试在议会拖慢,甚至瘫痪政府的运作。
学生要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诉求,他认为很难做到,但建议政府参考84年港英政府成立民意审核处,评估市民对《中英联合声明》草签接受程度的做法,成立独立机构,任命退休大法官评估市民对政府提出具体政改方案的意见。
陈弘毅称,如果立法会最终的投票结果跟民意评估相反,行政长官可考虑用《基本法》所享有的权力,解散立法会,然后重选。市民可以从不同的候选人中作出选择,选支持还是反对政改方案的候选人;通过这个选举其实都有类似公投的作用。不过根据《基本法》,若解散后重选的立法会,如仍拒绝通过有关法案,特首就必须辞职。
陈弘毅希望各方同意这些条件,尽快结束占领,而政府可以先释出善意,运用酌情权,承诺占领者在某个限期之内撤离,就不会作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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