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女”一词来源于中国一个被放大化的社会现象,它是中国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指一些因各种原因在婚姻上得不到理想归宿,而变成“剩女”的大龄女青年。近年来,这种社会现象在中国经常成为被讨论的话题。而在大洋彼岸,经济、文化、生活方式、社会制度都有差异的美国存在“剩女”现象吗?

美好的婚礼
在美国,各个年龄段的男男女女都有很多未婚的,甚至好些人六七十岁还没有结过婚,其中的有些人可能也想把自己嫁出去,但是大龄未嫁的女性并没有带来社会的高度关注,甚至少有人在她们背后说闲言碎语,更没有“剩女”的提法和集体的焦虑。这并非是美国人高尚,其深刻缘由是来自其文化和美国人的婚恋观。
美国人从小到大被灌溉的文化是独立,包括女人,甚至包括老人。这个独立包括经济上,精神上,甚至包括独立的思考能力,他们以凡事靠自己为荣。美国的女性从来不是“小鸟依人”的类型,而是独立的,强大的与男性对立的个体。而一个人如果事事独立,内心强大,对想要的生活非常清楚,不管是他还是她,就不会尽力去找依靠。
美国人也没有按时结婚的观念,他们不被要求要去符合大多数人价值观的生活。美国是绝对崇尚个人自由、个性自由的国家。男的过了三十岁, 女的过了二十七八还没有结婚的人也从来不着急,美国人四十多岁结婚的也常见得很。即便是五六十岁还是未婚的,也没有见他们着急。周围的人也不为他们担心,更不会觉得他们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再来点为何还不结婚的猜测。
在恋爱或婚姻伴侣的选择上,美国人更重视价值观的趋同,性格是否适合、爱好是否相似,而不是外在的身高、相貌、年龄。西方人的征婚广告多介绍自己的兴趣爱好,性格,对对方的年龄要求通常是比自己大小五岁皆可,对方是否有小孩也不重要。他们喜欢的女性是有内涵的,知识面广的,有趣的,而中国的男士大都喜欢年轻的、漂亮的。在美国,无论是在婚姻市场还是就业市场,成熟的女性更被欣赏。对比中国,很多公司,甚至包括政府都更倾向于招收35岁以下的,如果是服务行业,或者是要和公众打交道的行业,通常还要求25岁上下。美国的不少公司却更倾向于招收35岁以上的、成熟、阅历广的,因此在美国常看到中老年的新闻媒体主播人员,年纪偏大、长相普通的广告“明星”,连空姐也是一大把年纪。西方的男士也更欣赏成熟的,独立的“熟女”。和中国带着孩子的女性非常难找到结婚对象相比,在美国,一个人带着孩子,坚强、积极生活的女性往往会受到更多男人的尊重和爱慕。
美国婚姻法保障女人离婚后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与中国不同,美国男人闹离婚的不多,除非极有钱动不动就换老婆。美国闹离婚的大多是女的。离婚后房子孩子归女方,男人不但扫地出门,还要承担女方(如果女方不工作)和孩子的生活费。这样男人每月工资一半自动划到女方账上。
离婚在美国很昂贵。一起经过法庭辩论的离婚案件中,一对至少拥有一个孩子的夫妇需要花费5.3万美元至18.8万美元不等,这其中包括律师费、金融顾问费、咨询费、以及离婚后另买或另租房屋的费用。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中的大部分是夫妻出售了原有房屋和分割了财产后再来填补,但如今疲软的房地产市场使许多房屋所有者的资产大幅缩水,房子甚至成了烫手山芋。过去离婚的双方都争房产,想把房子划分到自己名下。现在却正好相反,夫妇二人争相把房子留给对方,因为现在许多房子能卖的价格比欠银行的贷款数还低。而且就算你想低价卖,也未必有人买。既然现在卖房不划算,而且现在离婚。两个人分到的财产也大幅缩水,离婚还得支付大笔离婚诉讼费,算来算去还是维持婚姻更便宜。
美国离婚案抢孩子是普遍现象。为什么,因为孩子抚养费远远超过实际花费。比如一个年收入8万美元的父亲,法官会判他每星期付两个孩子抚养费$550。实际上小孩花不了那么多,多出的钱都是妈妈的了。我经常看到离婚的母亲带孩子出国度假,离婚的父亲缩衣节食开着TRIALOR在家附近度假。
中国离婚常见的是男方甩女方,离婚后男方再找个年青十岁二十岁的结婚很正常。这一点看还是美国法律好,好就好在它强制每个人为家庭负责,不允许把个人负担甩给社会,否则制造出大量弃妇怨妇破坏安定团结。
由此可见,在美国,不存在,也不会存在所谓“剩女”的社会现象,因为没有现实土壤去滋生它的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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