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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曝买官卖官之乱 7人获刑54人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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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0月1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河南省委关于首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至此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已经全部公开。在河南省的整改成绩单中,买官卖官整改数据十分抢眼,涉案54人受党纪政纪处分,7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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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报买官卖官“家丑”

买官卖官又被称为“腐败之母”,

是官场腐败登峰造极的产物。随着中共反腐成果渐次显现,买官卖官案也不断被被曝光。此前曾有文章披露四川黑商刘汉被当地称为“第二组织部长”,以及军中“土豪”谷俊山将少将军衔以3,000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出售,甚至被传的刘志军以十几亿问鼎副总理之职等,标志着“买官卖官”在中国官场早已普遍化和成熟化,而且将要蔓延至中央。

在中央2014年第一轮巡视中,河南省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插手土地转让、工程招投标等收受贿赂问题比较严重;党的十八大后,少数省管干部仍然顶风作案、以权敛财不收手问题。

通报称,全省共受理科级以上干部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线索148起,其中厅级干部17人,已立案查处3人,查实7人并纠正;处级干部35人,已查实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党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正在处理6人);科级干部96人,已查实44人(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39人,正在处理3人)。

通报显示,巡视整改以来,有3,190名领导干部自查出存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并主动上交退还。

“买官卖官问题突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问题一度也比较严重”是中央巡视组对河南重点指出的问题之一,对此,河南在全省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治理。截至8月底,共判刑7人,党政纪处分54人,组织处理6人,正在立案调查1人,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284人。

此外,中央巡视组进驻河南以来,省纪委共新立厅级干部案件34件,处分厅级干部1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查处了驻马店市委原书记刘国庆、开封市委原书记刘长春、三门峡市委原书记连子恒、省地税局原局长赵亚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刘洪涛、河南警察学院原院长毛志斌、河南豫港集团原董事长霍声璞、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雷凌霄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买官卖官猖獗或延及中央

买官卖官又被称为“腐败之母”,是官场腐败登峰造极的产物。随着中共反腐成果渐次显现,买官卖官案也不断被被曝光。

2014年4月,中央巡视组要求复查2011年的茂名窝案,当时多位地方高层官员被查出诸多问题,但因积极认错等已知或未知原因被高举轻放,甚至有省管官员未被立案。陆媒援引接近广东省纪律的人士透露的消息称,“当年放过了160余人。”

其中,该市市委书记罗荫国因之落马,此人稍后举报了被宽大处理的冯立梅。而据消息人士表示,冯立梅亦与其他省级高官存在牵连,并有买官卖官的情况。有报道称,冯立梅案揭开了茂名官场“买官卖官”的现象,而且无法称之为“潜规则”,而是“显规则”。当地官员将其称为“拍卖制”:通常情况下,仅仅一个科级职务,不花一二十万元是不可能的,官职最终鹿死谁手“还要看谁出的价位高”。

媒体对此情景的描述令观者颇有似曾相识之感。此前引起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与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震怒的湖南衡阳人大系统贿选案中,也有着约定俗成的“规矩”:欲得官职者,需要向负责投票的代表们分发红包等物品,也是价高者得之。该地人大因之成为一群富豪和权贵的名利场。另外在山西太原和闻喜,安徽巢湖,广东清远和韶关,浙江的松阳、上虞和乐清等地,以及周永康窝案中的李春城、丁雪峰等也曾有此类现象被披露。

此外,四川黑金商人刘汉亦是一位官商通吃的人物,甚至在地方被称为“第二组织部长”,当地官场形成了“干部想进步,找刘汉比找领导还好使”的共识。如果说这种现象代表了地方和基层买官卖官现象的普遍化,而谷俊山案和刘志军案中披露的内容则说明了这一现象已经快速蔓延至中央周边。

曾有外媒披露,谷俊山涉嫌买卖数百个军队官职,一个少将军衔要价3,000万元人民币,较低级别的也要数十万元。另有报道称,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则不惜以十几亿重金为筹码,谋求出任国务委员或副总理职务。观察人士指出,从基层到省部级,从政府、人大、政协到军中,触目可及的买官卖官现象无不说明了此现象的严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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