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开会,泛民动议以权力及特权法,调查行政长官梁振英被指收取海外公司酬金事件,在建制派议员反对下,动议最后未能通过。

梁振英
立法会议员单仲偕、毛孟静及郭荣铿分别提出两项议案。多名泛民议员支持,公民党汤家骅指,梁振英有机会违反刑事条例,指事件涉及诚信,非常严重;何秀兰质疑,建制派要求调查市民购买物资,支援占领运动的学生,但对梁振英收5,000万就坐视不理;陈志全表示,只要事件同钱有关就涉嫌受贿,他又质疑,不提供服务都是其中一样服务形式,如掩口费。
建制派议员大多反对议案,李慧琼表示,有关合约是常见的商业合同,又质疑有人想利用特权法将立法会变成法庭,达到拉梁振英下台的政治目的;金融界议员吴亮星指,兼职一般是指有办公室的工作,故梁振英不算是“秘捞”。
在大多数建制派议员均在场下,动议以22票赞成、38票反对被否决。
议员王国兴认为,泛民提出成立委员会目的是要拉倒梁振英政权,反质疑泛民为何回避立会调查有议员涉收受美国及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秘密政治资金。另一议员石礼谦亦反对提案,直指特权法并非用作调查私人公司,认为议员如质疑梁振英涉受贿,应到廉署举报,交由廉署调查。
议员梁国雄则说,会坦然接受立会调查,质疑建制派为何回避调查。会计界议员梁继昌则指相关合约现时仍有效力,梁振英随时涉利益冲突,不应不查。教育界叶建源则指,今次提案明显并非调查私人公司问题,而是有公权力的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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