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位于中南半岛西部,与中国云南、西藏相邻,两国边界长达两千多公里,其中有三段存在争议。1950年,缅甸成为第一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非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也将缅甸作为打破外交僵局的支点,两国关系进入蜜月期,解决边界问题成为双方的共识。在周恩来的直接领导下,1960年双方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和“边界条约”,成功解决了边界问题。本文选自《文史精华》2005年第11期,作者宋凤英。

周恩来、陈毅访问缅甸期间与缅甸总理吴努会面
在20世纪50年代,中缅边界的谈判和划定,不仅是中缅两国关系中的问题,而且是新中国对外关系中必须处理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在20世纪50年代,中缅边界的谈判和划定,不仅是中缅两国关系中的问题,而且是新中国对外关系中必须处理好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1955年4月亚非会议(即万隆会议)后,最早同中国着手商谈边界问题并取得很好效果的是缅甸。周恩来对此十分重视,为此作出了艰苦的努力,对于巩固新中国与邻国的友好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是亚洲各国人民和睦相处的光辉榜样,也是世界各国解决悬而未决的国际问题的良好范例。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边界问题
新中国成立初期,同邻国间存在着许多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为了修睦四邻,创造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搞好国家建设,周恩来总理倾注大量心血,亲自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1953年,中国驻缅甸首任大使姚仲明回国述职时,周恩来对他说:“我们的对外关系中,有切身利益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华侨问题,一个是边界问题。我们与周边国家都有边界纠葛,解决好这个问题是十分重要的。”
亚非会议后,最早同中国着手商谈边界问题并取得很好效果的是缅甸。中缅边界问题,是中国同邻国之间存在着的历史遗留下来的未定界问题之一。在封建时代,中缅两国虽然关系密切,但并没有十分明确的疆界。1885年英国统治缅甸后,利用这种疆界不很明确的情况,在中缅边界问题上制造了长期的纠纷,借机侵占中国领土,扩大它的殖民领域;同时用边界问题来挑拨中缅两国人民的民族感情。新中国成立后,帝国主义经常利用它挑拨中缅关系,企图制造紧张局势。中缅双方的初步交涉
中缅边境线长达2000多公里,有三段未定界存在着问题。第一段是佧佤山区的一段。第二段是在南畹河和瑞丽江汇合处的勐卯三角地区,又名南畹三角地,面积约250平方公里。这一问题又称“南坎问题”。第三段未定边界是尖高山以北的一段。
1954年6月28日到29日,应缅甸联邦总理吴努的邀请,周恩来总理对缅甸进行首次访问。两国总理举行了会谈并发表联合声明,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指导处理两国之间的关系。在这次访问中,周恩来首次谈到了中缅边界问题。
周恩来要姚仲明抓紧研究,以便因势利导,避免落后于事态的发展。在周恩来首次访缅的最后一次会谈中,吴努向周恩来提出希望早日解决两国边界问题。周答复说:“希望有一点时间,把情况弄清楚后再正式商谈。”姚仲明感慨地说:“周恩来真是事事想到前面了。”
1954年12月,吴努应邀访华,两国领导人首次就边界问题全面而深入地交换意见。中缅两国总理在会谈公报中提出“在适当时机内,通过正常的外交途径”解决中缅边界问题。此后,中国政府就为解决这个问题进行必要的准备。政府各有关部门会同云南省当局,对有关的历史文献和实际情况,进行了系统的和详细的调查研究。周恩来每次出访路过缅甸,都要谈到边界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1955年11月,在中缅边界南段未定界的黄果园附近,两国前哨部队在大雾弥漫的情况下发生误会,双方开了枪,引起武装冲突事件。缅甸军队趁机占领了中缅北段边界的5个地方,使边疆形势一下子紧张起来。缅甸媒体诬陷中国军队入侵缅甸,美国也利用这个事件大做文章,支持马尼拉条约国进行军事演习,造成东南亚形势的紧张。
黄果园事件使中缅两国政府都感到有及早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必要。周恩来说:“解决中缅边界问题应该加快步伐了。”1956年初,中缅两国政府开始就边界问题进行接触。缅甸政府要求中国政府撤出“1941年线”。周恩来要求外交部会同云南省和中国驻缅使馆等部门,把对中缅边界的调查研究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来,并要求他们一定要做到了如指掌,做到胸中有数。在调查研究之后,周恩来认为孤立地解决问题对于中国是不公正的。
1956年8月下旬,周恩来形成了一个同时解决南北两段问题的方案。8月25日和27日,周恩来两次会见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将中国方面的方案告诉缅方。周同意成立边界问题联合委员会,表示在南段承认“1941年线”是有困难的,但是中方可以考虑把军队撤离“1941年线”以西的地区。同时周恩来要求,缅甸军队也应该从片马、岗房、古浪3个地方撤走,因为这3个地方英国文件中都承认是中国的。中方要求缅甸军队撤出1956年初在边界北段所占领的地方。周恩来强调指出:“北段的问题不是一个历史问题,而同南段一样,都是法律问题和实际问题。”几天后,吴巴瑞回信,强调了缅甸国内存在的困难,希望中国政府能够答应他们的要求。周恩来表示要谨慎考虑,并批评了缅甸国内在黄果园事件后出现的一些错误舆论。鉴于缅方坚持己见,再争论下去只能使谈判陷入僵局,周恩来决定暂时不讨论具体问题,先确定一个解决问题的原则,统一彼此的意见,为最后解决问题开拓道路。
周恩来:“与缅甸问题解决好,作为典范”
为了和缅甸领导人直接交流意见,周恩来决定在出访亚欧11国之前主动邀请吴努访问中国。1956年10月25日到11月4日,周恩来同前来北京访问的吴努进行了4次会谈。中国政府根据和平外交政策和对中缅边界问题调查研究的结果,通过吴努主席向缅甸政府提出建议。建议中对中缅之间的3段未定界除阐明这是过去历史上由英国殖民者所制造和遗留的问题外,还提出了原则性的建议,并且认为建议中的各点应作为一个整体联系起来加以考虑。
在中缅两国的边界谈判中,周恩来提出了“互谅互让”的主张。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周恩来坚持先弄清事实的由来,抱着现实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吴努表示:“整个说来,中国政府的建议是公平的。”周恩来显得很高兴:“我们不仅以这样的原则来对待中缅边界问题,而且也用同样的原则来对待我们同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苏联、蒙古、朝鲜、越南的边界问题。”
双方对于谈判都很满意,周恩来说,把“与缅甸的边界问题解决好,作为典范”。这是周恩来酝酿已久的想法。
周恩来与吴努的这次会谈虽然没有达成正式协议,但两国领导人就如何解决边界问题在原则上达成了协议,从1956年11月底起,中国军队撤出“1941年”以西地区,缅甸军队撤出片马、岗房、古浪地区。1956年底以前,中缅两国政府分别完成了撤军的工作。这就为中缅边界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缓和的气氛和良好的开端。
1957年4月3日,周恩来返回北京。7月上旬,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召开。9日,周恩来作了报告,详细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立场。周在报告中对如何保证中国通过和平协商、公平合理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基本立场得以实现,又明确肯定了一些重要原则。
周恩来强调指出:“在处理中缅边界问题的时候,必须认真地对待历史资料,必须以正确的立场和观点对历史资料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把可以作为法理依据的历史资料同由于情况变化只有参考价值的历史资料加以区别。中缅边界问题直接地关系到聚居在中缅边境各民族的利益。因此,在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时候,就特别需要照顾这些民族的利益。”“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与“边界协定”
1957年10月10日,周恩来在接见来访的缅甸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吴敏登时说:“''1941年线''对中国是不公道和不合理的。这方面我们现在做了两件事:(一)撤出了''1941年线''以西地区的军队;(二)准备承认''1941年线''。至于勐卯三角地,''永租''的存在同我国的独立主权和两国的友好关系是不相称的。”
“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是出现在亚洲国家之间的第一个和平条约。 “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是符合两国人民以及亚洲和平的利益的。这个条约的签订充分证明,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只要彼此抱有真诚友好的愿望,并且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能够和睦相处,友好合作。
中缅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对边界上的各项具体问题达成了原则性协议,并且决定成立一个联合委员会,进行勘界和竖立界桩的工作及起草中缅边界条约。这个协定的签订,为最后签订“中缅边界条约”奠定了基础。
1960年4月15日至19日,周恩来在赴新德里同印度政府会谈中印边界问题前夕访问了缅甸。这次访问原是应缅甸政府前总理奈温发出邀请而进行的。当时重新担任总理的吴努继承这次邀请。4月19日发表的中缅联合公报,再次肯定“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与“中缅两国边界问题协定”签订的重大意义,双方决心继续遵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及上述条约和协定的精神与规定,采取措施,使两国边界问题尽早得到全面和最后的解决。5月28日,缅甸国会即批准了“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与“边界协定”。5月14日,中缅两国政府交换了批准书。
中缅边界问题的最终解决
1960年9月28日至10月4日,缅甸总理吴努和奈温将军应中国政府邀请访华,参加了中国的国庆活动。随同吴努前来的还有军事代表团、贸易代表团、文化代表团、体育代表团和新闻代表团等370多人。10月1日,两国正式缔结《中缅边界条约》。
《中缅边界条约》划定了从尖高山到中缅边界西端终点的这一段未定界。这一段边界除片马、古浪、岗房地区原属中国外,完全按照传统习惯线定界。在条约中,缅甸方面同意把1905年到1911年期间为英国军队所侵占的,属于中国的片马、古浪、岗房地区归还给中国。1961年6月4日,缅甸政府把片马、古浪、岗房等地划归中国政府。16号界碑,牢牢地立在片马与缅甸的交界处,片马人民真正回到了祖国怀抱,迎得了新生。为了纪念这一历史事件,怒江州修建了“片马人民抗英纪念碑”及纪念馆,胡耀邦为纪念碑题词:“片马人民抗英胜利纪念碑”,1993年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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