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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公报发布 法律权威源自人民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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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0月23日,为期4日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中国官媒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在人事上,称“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该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表示“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对立法方面,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四中报告在发布之初,就已经被消息人士赞为“令人震撼”,“改革力度极大”。可以认为,习近平再次利用他的“务实”,“强势”为本不为外界所关注的四中“加持”,让“依法治国”成为整个10月中国舆论场的“关键词”。

这次四中报告中,再度体现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就是继三中改革方案之后,习近平又在四中报告打上了深深的“个人标签”。2013年11月的三中时,习近平就担任起草小组组长,并亲自就《决定》向各方做解释。当时就认为,习为这份改革方案喷涂上了他浓烈的个人色彩,向人们展示了他理想中的社会主义走向。此次四中公报其实也是这样,最终要的一个证据就是在今年7月份,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一度透露,年底举行的四中全会将以上依法治国为主题进行讨论,“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这也是官方首次透露四中全会举行的大体时间与主要内容。以此开始,关于法治和四中,正式进入中国舆论场。随后孟建柱领衔起草四中全会报告的消息也曾一度广为传播,证明政法委在此次四中中占据重要地位。

而“政法委工作升格,为由总书记直接分管”在10月13日四中闭幕当天被陆媒报道,尤其是今年的政法工作会议是以中共中央名义召开,习近平出席并且作了重要讲话,规格超过往年,都表明实际上政法委的工作被加强并由习亲自分管。习近平分管政法委,政法委书记起草四中报告,逻辑背后是习近平对于四中高度的掌控力和个人标签。由此也可以证明,中共四中全会将与三中一样,已经成为带有习近平浓烈个人色彩,向外界传达他对“依法治国”理念的一次中央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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