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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媒揭短四中 党与法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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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中全会的公报终于发布,一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开始呈现,“党大还是法大”的疑问在北京发表了“对执政党的自我约束”等调和指示之后继续于海外回响,西方此前对四中的聚焦始终集中在习近平和中共的管制上,在大会开始前后更于目的、策略和经济等领域加以多种猜测,怀疑习近平或许会在文化或思想领域加强控制力,四中结束后,这一风潮更是有增无减。很显然,“rule of law”(依法治国)的口号在西方眼中还是中共控制全局的工具,西媒认为,北京在寻求法律的威权,中共对于法律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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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的党媒、官媒在10月23日晚和24日早些时候对四中全会公报加以公布和解释后,全球媒体在此后的12个小时里不仅加以迅速报道,部分媒体甚至加以溢美之词。西班牙埃菲社就强调北京将在四中之后在法治领域“更加透明”,俄新社也强调北京在“誓言维护法治”、“继续打击贪腐”上的作为,专门指出目前已有包括32名部长在内的近5,000名高官落马。中央电视台“中共确立依法治国蓝图”的论调也被广泛引用。

四中全会报告发布后,西方仍纠缠于中共与法律的关系上

不过,环顾全球媒体,不难发现外界最感兴趣的还是公报中体现的“法治”的主动权究竟在谁手中。路透社的发言就较为典型,该社23日的报道虽称“中国政府承诺了更好的法治”,习近平还将在军队中清除腐败。但文章也强调北京在“促进司法独立”之外仍然强调中共对于宪法改革的领导地位,这也就意味着四中的“依法治国”号召并非里程碑式的决定,亦非“哲学或意识形态层次”的转变,报道还借李成、章立凡等学者之口认为,四中公告对于法治系“一大挫折”,中共此举较之江泽民在1996年的“坚持依法治国”讲话亦无明显提升。有分析认为,习近平或许正以四中公告的“依法治国”为信号,在实施司法变革之际“在短期内带来重大变革”。

在西方主流媒体中,有很多就选择了“党大于法”的推断。美联社在23日的报道中也指出,公报显示中国共产党将采取更多措施提升司法独立,严查对法庭的政治干预;中国政府未来几年的施政制定了框架,尽管还没有太多细节,但一些内容已经显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司法独立和尊严。可是,中共在这一进程并没有遭遇制约。《华盛顿邮报》干脆称“中国领导人承诺改革,给法务人员更多独立性,但中共仍凌驾于法律之上”。很显然,西方舆论对四中全会聚焦法治的看法仍采取了多年一贯制的态度,相比关注中共反腐和人事更迭,西方仍把宪政角度作为惯常视角,而在这一方向上西方总找不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此前,《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华尔街日报》等美国媒体曾在四中开幕前推测,称习近平须通过四中全会确保对中共的控制,而习近平以及其他中国领导人正在借法律工具“掌控社会”。在四中结束后,这种思路仍是有增无减,《金融时报》北京分社社长吉密欧就专门撰文,借云南近期的拆迁血案一事中当地党政人员涉案一事,称“并无迹象显示”中共有意在官方认为“政治性”或“敏感”的案件中削弱自己的决策权,这就与公报里“减少有权势的官员对司法程序的干涉”的诉求形成了强烈反差。《纽约时报》也借滕彪等反体制人士及部分在京上访人员之口强调了这一点,该报认为,习近平不寻求建立一个与中共对立的法务人员体系,北京更寻求用法律控制社会与民众。

分析人士指出,西方过于看重异见人士。社会稳定,在西方看来就是中国噤声或关押异见人士和活动分子的目的,但实际上,中国领导人正寻求社会稳定,为中国摆脱贫困、发展经济和崛起成为世界强国创造机会。若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中国法治和社会稳定的联系并非西方主流思潮所想的那样。对此,已有部分欧洲媒体就此改口,德国《巴登日报》23日即刊发专稿,称四中报告是“中国的进步”。德国全球新闻网同日亦强调,尽管还需要落实各项政策,但中共已经显示出信心,中国正在跨入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一个良好的法治社会,也是“中国梦”的一部分。

事实上,有关“党大还是法大”的争论不独西方,在中国国内也有颇多争论,党媒《人民日报》在社交网络上指出四中公报出现13次“党的领导”,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也称公报“用大量篇幅在事实上指向了对执政党的自我约束”。这一现状就给舆论带来了哀愁和乐观的两种情绪。虽有人哀叹“法治”仍是“法制”,但也有人从公报中看到了律师、法学专家的转机,公报已暗示了北京对司法人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需求。这也正如法新社所言,四中所言的“依法治国”有着中国特色。

西方的如此态度也有自身原因。四中终究是闭门会议,西媒也只得暂时以西方法治角度看待中共的依法治国,比之打通门路寻求京西宾馆中蛛丝马迹的徒劳尝试,从上访人士、异见律师和反体制学者口中取得信息显然更为轻松。这使得很多媒体难以撇开个别案例的小视角,更不用说以宏大叙事角度理性看待中国法制和司法改革。如果放不下身段,中国分析人士都难以轻松理解当前“法治”的现实和历史意义,更不用说有着语言、文化和思维方式差异的西方媒体了。

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西方媒体在中国问题上浅尝辄止的实践恰恰也符合这一点。自2008年后,西方始终认为“宪政”等诉求既然在网路上声势浩大,那么他便可算是从中国“人民的本能深处”产生出的“全民理想”,他同异见人士和上访者体现的“贫困和绝望”一起“就是社会革命的良方”,由此在2011年后为之积极站台,可此后的事实证明,这种观测已经逐渐成了“民主的胡说、政治的空谈”。 在看不懂中共四中,也看不懂中国的情况下,借法治猜测习近平的管制措施,同时继续纠缠于“党大还是法大”这一层面,也就成了很多西方媒体仅剩的选择。

当然,对于所有人而言,四中公报仅仅只是引子,公报之后的《决定》还未公布,另一方面,中央纪委全会也将在10月25日举行。四中期间并未谈及的周永康和徐才厚二人处理结果,恐将很快公布。换言之,大戏才刚刚开始,高潮还远没有到来。对于西方媒体来说,虽然刻板成见一时难以调整,但他么或许还有时间继续观察北京,继续调整自己的思路与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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