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中国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草案规定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这意味着中国将建立“国家反恐情报中心”。据了解,中国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恐主义斗争形势,暴力恐怖活动呈现出国际因素影响加大,且案件多发频发,需要制订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完善中国反恐怖主义的法律体系。此外,中国“反恐怖主义法”还针对网上管理、危险资料的传播以及边界检查。

新疆轮台爆炸案
中国新疆暴力袭击案频频发生
“9•11”事件后,反恐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援引中国官媒新华网在报道中说,当前反恐斗争形势严峻复杂,暴力恐怖活动呈现出国际因素影响加大、案件多发频发、网上网下互动等新趋势。中国新疆地区去年多次发生造成伤亡的暴力袭击事件,自治区有关部门考虑制定首部反恐法律。有报道称,尽管中国政府在当地(指中国新疆)派驻大量安全人员,但新疆发生的一些袭击事件还是暴露了情报方面的失误。中国新疆人大法工委的官员介绍,在新疆,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刑事犯罪是按照刑法规定处理的,“我们认为有些时候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情况”。
今年4月,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发生一起持刀砍杀平民、同时引爆爆炸装置的自杀式恐怖袭击事件,造成包括两名袭击者在内的3人死亡和79人受伤。到了7月份,在新疆莎车袭击事件中,37人遇害,中国警方击毙59名袭击者;在新疆喀什大毛拉遇害事件中,警方击毙两人;8月,在新疆和田,警方击毙9人,抓捕1人。中国官方宣称,在“新疆喀什大毛拉遇害事件”中被击毙的一名涉嫌策划者是从2003年起积极活动的一名“极端分子”。
据美联社统计中国官方媒体的报道,自去年以来,新疆有关的暴力事件造成至少323人死亡,其中近半数为警方击毙的持刀斧或不明爆炸物的袭击者。由于中国的新闻管制,外国记者很难进入新疆进行独立报道,也难以证实官方媒体提供的数字。有一些外媒所报道提供的数字时常高于中国官方说法,但外界也同样难以对此加以确认。北京方面指责伊斯兰分子应对“新疆骚乱”事件负责,这些人想建立一个名为“东土库曼斯坦”的独立的国家。中国官方也一直指称新疆的“分裂势力和极端宗教分子”制造暴力,但当地的许多维吾尔人则认为,“不满”和“冲突”与政府在新疆的民族、文化和宗教政策有关。
形势需要中国制订“反恐法”
新疆穆斯林维族人和中国占人口多数的汉族人之间的关系一直处于一个长期“关系紧张”的状态,这也是成为“暴力冲突”的来源地之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境内外的“东突”势力在新疆等地和有关国家策划、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爆炸、暗杀、纵火、投毒、袭击等恐怖暴力活动,这不仅危害了中国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也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构成了威胁。
直到2003年12月15日,中国政府公布了境内第一批认定的4个“东突”(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东突厥斯坦新闻信息中心)相关的组织为恐怖组织,有11名相关人员(艾山•买合苏木、买买提明•艾孜来提、多里坤•艾沙、阿不都吉力力•卡拉卡西、阿不都卡德尔•亚甫泉、阿不都米吉提•买买提克里木、阿不都拉•卡日阿吉、阿不力米提•吐尔逊、胡达拜尔地•阿西尔白克、亚生•买买提、阿塔汗•阿不都艾尼)被列为恐怖分子。
中国领导层认为,只有使用严厉的非常手段,才能迅速解决新疆问题。美联社报道指,在新疆以外,警方在暴力事件或群体骚乱中开枪十分罕见。美国泽维尔大学教授凯姆•王(Kam C. Wong)表示,在中国,普通刑事案件中,警方如有疑惑就不能开枪,但如果是恐怖分子,即便有疑惑也要开枪。他同时表示,美国911事件后,也出现在何种情况下使用致命武力的讨论。
在今年春季发生了一系列暴力袭击事件之后,使中国当局启动反恐行动,并采取强制措施。据介绍,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对有关工作体制机制责任和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应对处置、情报信息、国际合作等手段措施做了规定,是一部包括权力与责任、实体与程序的专门性法律。
中国人大常委会郎胜在作草案说明时介绍时说,“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仍然存在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手段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与当前严峻复杂的反恐怖主义斗争形势不适应,迫切需要通过制定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予以解决、进一步完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有利于中国在国际反恐怖主义合作中把握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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