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中央欲让“一国两制”从理论落到法律

声明:本文转载自 「高干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强调“依法治国”的《决定》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在这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中,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议论的焦点。各方评论均认为,自此《决定》始,北京已经开始了从“人治”迈向“法治”。而一向将法治视作社会基石的香港对此理应感触更深。在这份引人关注的决定中,在港澳问题上对宪法的强调成为了主要特点。就此,有北京人士认为,在港澳问题上如此强调宪法,表明中央有意将宪法确定成“一国两制”的法律依据。而中央这次决定,也让一直颇具理论性质的“一国两制”真正可以落实到具体的法律层面。最能体现中央强调“依法治国”这一想法的就是港区政协委员田北俊被辞一事了。

文章配图

近日有关自由党主席、政协委员田北俊将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消息震动香港政坛。而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9日通过了《关于撤销田北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则证实了这一消息。对于全国政协的这一决定,香港舆论纷纷认为中央“杀鸡儆猴”、“算旧账”。其实对于田北俊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一事,中央更多是为了维护程序正义,是依法治国思想的体现。田北俊之前曾表示,梁振英领导不力,应该考虑向中央政府请辞。而他的这一表态违反了全国政协于2014年3月有关支持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的决议。从维护决议,依规行事的角度来看,田北俊政协委员资格被撤是无可厚非的。

中央在四中决定中开启了法治时代

从田北俊一事上,就能够看出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思路。而这一思路在此次公布的《决定》中有着具体的表述。在公布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 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中央这次在文件中强调了宪法的最高地位和效力。对此,北京人士表示,这是向各界表明宪法作为“一国两制”中基本框架不可动摇的地位,同时也可看作是“一国两制”中“一国”的法律代表。在北京6月公布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中,就曾表示“一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而这其实已经是中央在向香港各界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想法,这次决定只不过是在法律层面上更进一步的表明而已。

在这次公布的决定中,中央除了强调宪法的地位和效力外,即为“一国两制”中的“一国”提供法律支撑外,还表示了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从中其实也为“两制”提供了法律上的解释,即在内地施行的法律体系与香港特区施行基本法共同运行,双方并行不悖,真正让“两制”具有各自的法律体现。而这比之前广为认同的“两制”(即:香港施行资本主义制度,内地施行社会主义制度)更能够获得港人的认同。毕竟在西方教育体系成长的港人对法律及法治更为认可,对于内地颇为熟悉的政策理论等先天上就会有所抗拒。而这种抗拒引发的误解正在香港社会中积少成多,其恶果也逐步显现出来。中央显然已经认识到这点,因此才会将“一国两制”这个理论性很强的政策落实到法律层面,为其添加了法治的内核,让港人能够可以直观具体的理解“一国两制”这个伟大方针。

除此之外,中央还为未来发展提供了解决之道。在决定中,中央要求“依法行使中央权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这些都表明了中央在港澳问题上具有主导地位。这些都让港人明白,中央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当然,中央在处理过程中会依据宪法和基本法中的规定来处理,假如在基本法中没有具体的条文可供依据,中央也会利用“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的机会来为解决问题提供相关的法律支持。其实关于中央的主导地位,在之前公布的《白皮书》中就已经有了详细的说明。在《白皮书》中,他向港人强调,“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而这些都落实在法律层面上就是宪法与基本法的体现了,即香港的《基本法》也应是在《宪法》的框架下施行,最终依然要遵循《宪法》。

港人应当看到的是,此次公布的决定与中央之前的文件相比,对宪法的强调是毋庸置疑的。在2012年,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在港澳部分表示:“中央政府将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坚定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至于在2007年的十七大报告中则写道:“将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着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这些都表明中央已经看到香港发展所面临的众多问题,为了更好的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等方针,有意识运用“法治”来解决问题了。而这也是中央在6月发布《“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后,向港人展现自己思路的又一直接体现。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