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前,陈伯达曾担任国家计委副主任,分管国家计委研究室,本文作者杨波时任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所以在工作和生活中与陈伯达交往颇多,对其在“文化大革命”前后的所作所为和为人处世的情况甚为了解。在文中作者披露,陈伯达曾在文革中罗织罪名之妻于死地。本文原载于《百年潮》2010年11期,以下为全文摘录。

1966年10月18日,毛泽东、林彪、周恩来、陈伯达在天安门接见红卫兵
不愧是“老夫子”
全国解放后,我读了陈伯达撰写的《中国四大家族》、《窃国大盗袁世凯》、《人民公敌蒋介石》等政治论着后,知道他是个理论家。那时候,很多同志尊称他为“陈夫子”,我对他也颇为敬仰。
我第一次跟陈伯达面对面交谈,是在1959年。1959年庐山会议后,为配合全国正在掀起的“反右倾”斗争,时任红旗杂志社总编辑的陈伯达要写一篇驳斥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的评论文章,他要国家统计局提供资料。我当时任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司长,局领导要我负责这件事。我认真整理了1958年的资料,然后到红旗杂志社陈伯达的办公室,向他当面汇报。眼前的陈伯达,个头矮小,面无表情,戴副黑框大眼镜,操一口浓重的闽南口音,说话让人很难听懂。他和我谈了谈写文章的事情,向我详细了解了相关数据和资料。同时由他口述、红旗杂志社的编辑记录并整理成一篇社论稿,我负责校对文中的统计数字。此社论1959年9月发表在《红旗》第18期上,题目是《驳“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的谬论》。应当说,由于受“浮夸风”的影响,1958年的统计数字有很大的水分,不准确,不能反映当时的真实情况。陈伯达以此为根据,认为“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是谬论,当然不可避免地颠倒了是非。
我和陈伯达真正深入接触是从1961年开始的。1961年初,毛泽东主席派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各带领一个小组,到农村调查农业政策问题。陈伯达、田家英、胡乔木分别为广东组、浙江组、湖南组组长。毛主席亲自写了调查计划,每个组多少人,什么人参加,主要做些什么工作,都规定了。我跟随胡乔木参加了湖南的调查工作。从1961年1月到2月中旬,我们吃住在农村,调查走访了一个半月,了解人民公社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之后各组组长集中到广州参加中央召开的工作会议。会议由毛主席主持,讨论拟定《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人民公社60条》)的第一次草案。会后,每个组都带着草案回到调查地点,去征集群众的意见。这时候,刘少奇同志也回到湖南老家,亲自指导并参加了调查组对草案意见的征集工作。刘少奇提出,农村的问题不只是农业问题,还有手工业和商业问题。于是,我被抽调出来专门做手工业和商业问题调查,还就此当面向刘少奇作了两次汇报。
1961年5月下旬,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我们各个调查组回到北京。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修改《人民公社60条》,同时拟定手工业和商业的政策文件。由于我在湖南参加了这方面的调查,所以通知我参加这次中央工作会议,参与手工业、商业条例的起草。条例起草本来由胡乔木主持,因他生病需要休息,就改由陈伯达主持。这个时候,我和陈伯达的工作接触开始多起来,经常参加他主持的讨论、修改条例草案的会议,并最终形成了《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简称《商业40条》)和《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简称《手工业35条》)。这期间我感觉陈伯达文字功底很深,对于文章结构、遣词造句等很有讲究,不愧是“老夫子”。他经常引用韩愈的一句话“唯陈言之务去”,意思就是不要说那些没有新意的话,不要陈词滥调。他写文件喜欢用短句,不用拗口难懂的长句,这样读起来简洁有力,易于理解。这些都给我印象很深,觉得值得自己学习。
这次一起工作后,陈伯达对我有了一定的印象。中央工作会议结束后,他去唐山调查工业发展情况,就向国家统计局提出要我陪同前去。在唐山调查时,工作之余,他常铺纸研墨练习书法。我素喜书画,见他的字写得自成一家,颇见功力,就趁他兴致高时要了一幅,留做纪念,但他给我的字没有盖章。我后来才知道,他有个习惯,送人的字从不当场盖章,只有别人装裱好了拿去给他看,他才会盖上自己的名章。为什么这样做?这是他考验要字者是否尊重他,是否真的喜欢他的书法。从这里也透露出陈伯达这个人城府极深,很有心机。
两次状告李富春
1961年底,中央办公厅新成立一个经济组,我被调去工作。当时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分管经济工作,我们这个经济组主要是为他服务的。经济组成立之后,第一项任务就是为即将召开的七千人大会(即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起草文件做准备,并一起参加会务工作。这次大会的召开,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大跃进”以来“左”的错误,刘少奇作了工作报告,毛主席就“民主集中制”问题发表了讲话,周恩来总理就国民经济的进一步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工作做了部署。
通过贯彻大会精神,1962年上半年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就,特别是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工作,在陈云的直接领导下,成绩尤为显着。当年七八月间,中央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首先讨论了《人民公社60条》的修改完善问题,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按照原定议程,接下来要讨论财贸工作和计划问题。8月6日,毛主席在全体大会上作“阶级、形势、矛盾”的讲话,会议的气氛一下子就大变了,没有再讨论经济问题,而是转到讨论阶级矛盾、阶级斗争问题,为接下来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做思想准备。8月9日,毛主席在北戴河会议中心组会议上讲反对分散主义,说有的经济部门的同志,上不联系中央,下不联系群众,事先不请示,事后不汇报,四时八节,强迫签字。毛主席说的“有的经济部门”,其中就包括国家计委。
会议结束后,8月24日,陈伯达突然找我到他在北戴河的住处。他知道毛主席对李富春主持的计划工作不满意,就口述了几条改革计划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让我记录下来,并当场修改定稿,要我重新抄清后送给李富春。我当时有些为难,向他提出:你们都是中央领导,富春同志就住在你隔壁,希望你亲自找富春同志谈谈,我去不合适。陈伯达说:“你去你去,我家乡口音太重,说话富春同志听不懂……”他为自己找了诸如此类的一堆借口。无奈,我只好带着《意见》去李富春在北戴河的住所。到了那里一看,李富春已经回北京了。于是我立即乘火车返回北京,下了火车直接坐车赶往中南海李富春家。李富春和蔡畅大姐正在吃晚饭,我把《意见》拿给他看。《意见》的全文我已记不清了,但有一句很尖刻的话我是记得的,意思是计划工作的改革要下重药,只抹“二百二”(红药水的俗称)、紫药水是不行的。李富春看后,觉得此事来得突然,问我怎么办。我建议他赶紧批示,印发中央领导同志。李富春考虑后即批示印送毛主席、周总理等中央领导。我把他的批示送到中办秘书局,准备第二天一早发出。
到了第二天,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李富春一起床就发现,毛主席已经对同样的一份文件作出批示,并印发出来。原来,陈伯达在要我去给李富春送文件的同时,自己又抄录一份直接报送了毛主席,毛主席当天就作了批示。陈伯达的这种做法,等于暗地里向毛主席告了李富春一状,不是与人为善。李富春接到毛主席的批示,立即找来经济组组长梅行、房维中和我,商量给毛主席写一份检讨。遵照李富春的意见,着重检讨了计划体制和计划工作方法基本上照搬了苏联的一套,没有按照中国的实际情况及时改革。我们三人边商量边起草,边起草边修改,足足用了一整天,才拿出一份检讨稿。李富春审定修改后,亲笔写信报送给毛主席。从这件事开始,我对陈伯达的印象完全改变了。
由于写了这份意见,陈伯达于1962年底兼任国家计委副主任。他从来没有管过经济工作和计划工作,怎么当国家计委副主任呢?让他具体负责什么工作好呢?李富春和周总理商量,决定专门设立一个研究室,让陈伯达分管。李富春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革命家,为人非常厚道,对陈伯达的这种行为,竟然不多计较,实在令人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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