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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黑心油案侦结 魏应充被求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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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新饲料油风暴席卷台湾21天,彰化检方30日侦查终结,认定顶新制油、味全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对进口的“食用油”品质不合格,及事后掺伪后贩售的过程完全知情,并主持会议作成决策,将他依五项罪名起诉,并求刑30年,没收不法所得4亿4162万多元(1新台币约合0.033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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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应充遭声押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说,魏应充等6名被告涉嫌共同触犯食品卫生管理法,及刑法的诈欺取财、加重诈欺取财、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制造贩卖妨害卫生饮食物品等罪嫌,其中违反一般诈欺取财罪60次、加重诈欺取财罪79次、贩卖掺伪罪3次,依法一罪一罚,对魏应充建议求处有期徒刑30年。

本案同被起诉的共犯及求刑情形如下:顶新制油公司前总经理常梅求刑25年、代理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茂嘉和越南大幸福公司负责人杨振益各求刑18年;顶新屏东工厂厂长曾启明、品保组组长蔡俊勇两人,未具体求刑,检方建议量处适当的刑度。

近年检方起诉被告鲜有具体求刑,彰化地检署检察长郑文贵说,顶新饲料油案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严重的伤害,检方不能无视人民心声,加上法律也没有明文禁止,彰检具体求刑,是展现打击不法的严正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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