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废除贪腐死刑 中国7成民众反对

声明:本文转载自 「旺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来自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罗范椒芬日前在分组会中建议,贪腐本质属于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应进一步「取消贪腐死刑」。但根据大陆媒体一项民调,却有高达7成受访民众反对取消,认为在腐败恶化形势下,须发挥死刑震慑力。

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刑法》修正案草案,拟取消集资诈骗、走私武器、组织卖淫等9项死刑罪名。草案如通过,大陆的死刑罪名将由现在的55项减至46项。《京华时报》报导,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31日进行分组审议时,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成员对相关修正案内容提出建议。

建议另订反腐败法

针对《刑法》修正案草案对于贪污腐败的规定,罗范椒芬提出,大陆现行《刑法》对反腐犯罪的规定已不适应目前反腐的形势需要,大陆有必要另外订立一部「反腐败法」,把分散在众多行政规章的条文归纳和上升到法律层面。

她并指出,保留死刑是引渡重大贪官返国的一大障碍,建议在下一轮减少适用死刑罪名中,纳入贪污犯罪,改采无期徒刑加上没收全部财产。

这些年来,不少大陆专家学者就一再倡导取消贪腐死刑,除了着眼于贪腐不是暴力犯罪,罪不至于死外,还有就是从国际公约看取消贪腐犯罪死刑的必要性。

有利国际司法引渡

目前废除死刑已是国际趋势,面对大陆大量贪官外逃,要把这些贪官引渡或遣返大陆,需要国际刑事司法的合作,但「死刑不引渡」乃当今国际社会一公认准则,所以取消贪腐死刑有利于国际司法引渡。

不过,取消贪腐死刑却遭致大陆民间强烈反对声浪。据《新京报》11月1日公布的一项针对《刑法》修正草案拟取9个废除死刑罪名的民调显示,有5成的受访民众支持减少死刑罪名,但却有高达69.4%的受访民众反对取消贪腐死刑的建议,原因是需要发挥死刑震慑力来吓阻贪腐的猖獗现象。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