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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放狠话:自作孽不可活反腐斗争输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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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书记王岐山11月3日刊发长文谈反腐,不同于中共长久以来充满“套话,官话”的八股文风,王岐山的文章以强硬的口气,直白语言风格向中共全党传达第五代对于反腐的决心。文章指出,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并告诫官员干部:自作孽,不可活,谁在这样的形势下还敢顶风违纪,谁就要为之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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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王岐山在党媒《人民日报》上刊发题为《坚持党的领导 依规管党治党》一文。全文围绕中共四中全会决定的指示,强调“党的领导”的重要性。王岐山在文章中表示,“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规当回事。”王岐山阐述如何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与“不想腐”。王岐山在文中指出,要强化“不敢腐”氛围,逐步实现“不能腐”、“不想腐”。而实现“不能腐”,首要的是选对人、用好人,通过不断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把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与此同时,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把篱笆扎得更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文中,王岐山还谈到一些领导干部对国法党规缺乏戒惧之心的现象。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独慎微,讲规则,守戒律,绝不能无法无天,胆大妄为。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规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一个不是在违法之前首先违纪的。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党就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一刻不可放松。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相当于一个大国的人口数量,管党治党任务极其繁重。作为执政党,我们肩负着带领13亿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艰巨任务。在我国,各级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是由党员担任,从这个角度看,管党就是治吏、治权。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一定会形成“破窗效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严明二字强调的就是提高执行力,要说到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党规党纪。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决定》强调要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立场、有目标、有重点。立场就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目标任务就是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现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惩治腐败要坚决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越往后执纪越严。

强化“不敢腐”氛围,逐步实现“不能腐”“不想腐”。当前,要加大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惩治腐败力度,使之“不敢腐”。谁在这样的形势下还敢顶风违纪,谁就要为之付出代价!惩是为了治,要综合施策,加大治本力度。选对一人、造福一方,用错一人、贻害无穷。实现“不能腐”首要的是选对人、用好人,通过不断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把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把篱笆扎得更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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