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领域腐败在分布人群的职位级别上,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村支书,可谓老虎苍蝇并存。中纪委网站11月23日披露,前有刘志军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动辄数百套房产,后有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等地方政府一把手插足寻租,释放出“加码”治理涉房腐败的重要信号。

谷俊山家乡的别墅堪比古代将军府
近日,河北省纪委通报了多起官员腐败案件,其中,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该案中,除了上亿现金和37公斤黄金,68套房的疑似房地产腐败行为也再引关注。中纪委旗下《纪检监察报》刊发文章称,连同此前为人所熟知的“房叔”案、刘志军案、谷俊山案,可见房地产领域腐败在分布人群的职位级别上,上至省部级高官,下至村支书,可谓“老虎”、“苍蝇”并存。
文章称,近期的中央巡视尤其指出,多地“苍蝇式腐败”问题突出。其中,拥有多套住房可谓“小官巨贪”的“标志”。无论是刚刚被查处的马超群案,还是昔日多地被曝光拥有数十套房产的村支书,虽职务级别较低、但腐败行径令人咋舌。这些人或是把握房地产交易重点领域的国土、住建部门的低职级干部,甚至只是村官,或是企图凭借投机性住房牟利的其他领域“小官”,其“巨腐”轨迹往往与房地产不无关系。
文章进一步披露,2014年的中央首轮巡视发现,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数量多、危害大,而且呈现上升趋势。在此方面,前有刘志军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级(或以上)高官动辄数百套的房产,后有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等地方政府一把手插足寻租。一把手涉腐行为中,房地产腐败无疑是一个重要主题。
这是房地产腐败中最普遍存在的现象。官员借由房地产寻租积累不法利益,或从中卖官鬻爵,或从中为升迁积累行贿“筹码”。文章指明,多轮“巡视反腐”中因涉房地产腐败而落马的官员,不少人的贪腐冲动来自于买官卖官。贵州省安顺市原市长王术君、广东省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均是相关典型。
官商勾结型涉房腐败利益链抬高房价、腐蚀公信,危害巨大。文章指出,遏制涉房腐败尚需多部门和上下级纪检部门“合纵连横”、持续共同发力。一方面,治理涉房腐败尚需纪检部门与国土、住建、审计、财政、人大、司法等多部门长期配合,共同发力。人大当担负起立法保障职能,重视“出台《公共资源法》”、“加大对房地产腐败官员的法律追责力度”等舆情和建议,让反腐改革于法有据;国土、住建部门应牵头建设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等,为“查房反腐”提供有力保障;纪检、行政、政法部门则应加大办案过程的衔接,用党规、法律震慑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另一方面,房地产领域的反腐工作中,因往往触及一把手权力或“窝案”,相关地方利益盘根错节,故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就十分重要。此外,打造跨多部门的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无疑能有效提升查办质量和效果。
文章称,在房地产腐败成风、各省几无幸免的背景下,仅靠中央和地方“巡视反腐”显然不够,唯有地方纪委、派驻纪检组、重点机关的纪检部门更加重视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举报线索,并积极通过微博、微信等加大动态信息公开力度,对违法违规人员绝不留情、严厉问责,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方能起到警示效果。此外,拟升迁干部若有存疑涉房腐败问题,则纪检、组织部门应分外留心,防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让官员“边升边腐”、损害政府公信。
文章指出,多项配套查处涉房腐败的制度尚需顶层设计、统一推进。在此方面,推进征地拆迁信息的公开透明,将国有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预算,尤其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公共资源市场化交易平台制度的顶层设计可谓备受瞩目。尽快实现“查房联网”、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尚需国家层面的整体推进,相关地方试点的教训和经验当积极总结、推广。
据称,在中央纪委接连通报多地涉房腐败问题突出后,多地负责人旋即表态、并拿出了各具特色的整改“杀手锏”。如河北将进行“专项治理”、江苏明确责任主体并限期整改、辽宁将出台《辽宁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综合整治办法》等行动获赞。毋庸置疑,中央多轮巡视有力督促地方高度重视并整改普遍存在的涉房腐败问题,昭示了推进反腐“攻坚战”的决心;地方一把手、负责人积极表态并切实整改,利于弥补长期以来房产领域“官商勾结链”对政府公信的损伤,但整改成效尚需时间和实践检验。
据媒体公开报道,面对房地产领域的“行业性腐败”问题,目前住建部已经增设“反腐败协调小组”,在中央纪委驻住建部纪检组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协调涉房腐败案件办理事宜。这足以表明涉房腐败的查处已经进入了高层级跨部门合作阶段,无疑是“加码”治理涉房腐败的重要信号,类似信息当保持一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以提振舆论对治理涉房腐败的整体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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