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名在警方执行禁令旺角清场行动中被捕的人士,27日上午将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包括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社民连议员梁国雄、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等。NOW新闻台被指袭警工程人员获无条件释放。裁判官暂未颁发警方针对一名被捕的14岁男童申请的照顾保护令。

旺角示威者被警方制服
警方在两天的清场行动中在旺角拘捕159人。26日被提堂的17名被捕示威者被控阻碍公职人员等罪名,全部获准保释外出,但被禁止投足指定的旺角范围,他们也全部收到警方发出的,指他们涉嫌干犯藐视法庭罪的通知信。
警方称,在执行法庭发出的禁制令期间拘捕55人,他们涉嫌刑事藐视法庭。
其中,于27日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的28名人士,年龄介乎17到65岁,已被落案暂控一项阻碍公职人员罪。另外4人年龄介乎17到57岁,获准保释候查,12月下旬要向警方报到。1名42岁的男子拒绝保释而获释。
警方在处理非法集结期间拘捕的2名男子,年龄各为18和26岁,他们各被控一项袭警罪。另外一名43岁男子被落案暂控一项藏有攻击性武器和一项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罪,今天上午也会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27日早分批押解被控人士到法庭,梁国雄、黄之锋、黄浩铭等都在囚车上。26日也在旺角被捕的学联副秘书长岑敖晖目前尚未有被检控提堂的消息。
学民思潮发言人黎汶洛昨晚在社交网站披露,黄之锋的律师称,黄之锋在被捕时被打,警方控告他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和刑事藐视法庭罪,已经录完口供,黄之锋否认两项控罪,律师已经两次致信警务处长,认为警方现在是非法扣留黄之锋。
25日晚被指在旺角涉嫌袭警而被捕的NOW新闻台工程人员李小龙,于26日深夜获得警方无条件释放。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许镇德称,初步调查显示,这名30岁的工程人员25日晚用他所携带的铝梯袭警一名警员,导致警员右脚受伤,所以以涉嫌袭警罪将其拘捕。警方表示,被捕的工程人员拒绝保释,于是将他无条件释放,强调调查仍在进行,保留检控的权利。李小龙则称,25日晚自己是在旺角与电视台的摄影师一起采访,期间被3到4名警员按倒在地。他要求到医院验伤,之后以袭警罪被捕。他强调,当时用作采访工具的铝梯并没有碰到在场警员。
在清场期间被警方拘捕的还有一名14岁男童,昨天他被带上儿童法庭,由父母和律师陪同,没有正式控罪。
警方为男童申请照顾或保护令,由社会福利署接管男童,但辩方反对,称在案件审讯之前,男童应该继续由父母照顾。裁判官最终押后聆讯再决定是否颁令,其间批准男童暂时由父母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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