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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弗格森枪案细节 内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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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美国小镇弗格森一名白人警察开枪打死了手无寸铁的黑人青年布朗,引发当地民众大规模示威活动进而演变为骚乱。骚乱再度印证美国警察“军事化”的弊病,其恶果就是警察误以为自己是“正义勇士”,而把民众当成“敌人”。案件随即引发大规模抗议活动,导致弗格森镇骚乱持续数周。10月24日,圣路易斯大陪审团宣布,对警官威尔逊不予起诉,从而再次引发更大规模与防卫的抗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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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密苏里州暴动

那么,对于弗格森镇的二次骚乱,我们必须要看懂的问题是什么?

“弗格森大陪审团”与众不同

与密苏里州典型的大陪审团相比,决定对警官达伦-威尔逊不予起诉的大陪审团在运作方式上有所不同。我们来依照对比来看一下到底是如何与众不同的:

时间:密苏里州的典型陪审团一般是案例被呈递给大陪审团大约需要一天,而威尔逊警官案件的大陪审团陪审员在三个月里共碰头25天;

特殊指控:密苏里州典型的陪审团是这样的,检察官通常会提供一种包含一系列指控项目的指控,然后请求大陪审团根据那些选项起诉。而圣路易斯县的检察官罗伯特-P-麦卡库洛奇没有推荐一项或多项针对威尔逊警官的指控;

证人数量:通常情况下,大陪审团会听取一些人的证言,一般是会见了证人、检查了物理证据的警方调查员。而在威尔逊警官案中,被传讯的证人多达60名。大陪审团广泛听取了调查者的证言,调查者出示了现场照片,详细描述了案件的经过;

保密:按照密苏里州的法律,大陪审团的活动通常是保密的,当然了,他们得出的证据可以被交给下一个陪审团。而在威尔逊警官案中,在大陪审团决定不起诉威尔逊警官后,麦卡库洛奇检察官公布了所有的证据和证言。由上述对比可以看出,弗格森大陪审团的运作方式极为特殊,是特殊对待?还是另有原因?这只是个开头,我们继续往下看。

在车内到底发生了什么?

大家很关心威尔逊警官和布朗先生到底在车内发生了什么争执,有几位证人报告,他们看到了威尔逊警官和布朗先生在那辆SUV车里发生了争执,但是却说法不一:

有人说,当布朗身体在那辆车里时,他动手打了威尔逊警官;

有人说,布朗根本没进过那辆车;

威尔逊警官在他自己的证言说,布朗把手伸进了车辆,要夺他的枪。

三个人说法不一,到底是谁在说谎?不着急揭穿,我们先来看看呈递的证据。事件发生后,检查员在驾驶门外、左后车门外面、驾驶门里面、威尔逊警官的裤子左大腿部位上方、威尔逊警官的衬衫和武器上都发现了布朗的血液或其他DNA样本。

威尔逊警官开了两枪,一颗子弹被发现嵌在驾驶门中,布朗的左拇指有擦伤,与近距离射击一致。

看到这里,我们是不是能联想到所看到的美剧?我们在电视中所了解到的美国警官,往往都是过于夸张的表演,但美国警察的“军事化”一直是较为头疼的问题。此次事件发生后,弗格森事件暴露出美国警察也遭到广泛的诟病和质疑。但这只是冰山一角,下面,戏剧性的一幕开始了。

证人“描述布朗的动作时”堪比失忆

在问到证人“请描述布朗的动作”的时候,证人众说纷纭,堪比失忆,我们听起来也迷茫了。

证人1:布朗被射杀时,他从来没有朝着威尔逊警官移动过;

证人2:当布朗朝着威尔逊警官移动时,射击发生了;

证人3:布朗向警官冲了过去;

证人4:布朗举起了手;

证人5:布朗根本就没有举手,或者,他只是短暂的举起了手,然后放下手,转向了警官;

威尔逊警官:布朗向他冲了过去,发出了“一声咕哝,就像被激怒时发出的声音一样”。

证人的证言简直可以拍成偶像剧了,一个镜头怎么可以被众人如此含糊?这样的证言可信吗?大陪审团裁决的根据是什么?弗格森的警察为什么这么“牛”

据了解,通常情况下,检察官会选择证据,让大众陪审团听取。但是,根据圣路易斯大学法学教授苏珊-迈卡格拉格的说法,在这个案子中,在传唤证人、签发传票方面,大陪审团“被赋予了更多的自由”。大陪审团的陪审员查看了照片、法庭证据和医学报告。作证的证人有目击了事件的人,有参与调查的警官,威尔逊警官也作证了。被告要出现,这是一般的大陪审团程序。

除了圣路易斯县大陪审团的调查,还有两项调查正在进行。联保调查局于8月11日对枪击案发起了民事权利调查。司法部后来也开始进行民事权利调查,以检查弗格森警方是否具有歧视或滥用武力的历史。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多说几句。仅在黑人青年布朗被射杀后的短短几天里,弗格森又出现一起黑人青年被白人警察射杀的案件。从现场民众公布的录像来看,与佩吉态度类似的警察在圣路易斯县显然不止一个。而在这种严重种族对立的背后,其实存在着诸多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在美国部分州,种族歧视的观念根深蒂固,美国南北战争结束近150年来仍未完全消除,种族歧视的现象至今仍比比皆是。1820年,圣路易斯县所在的密苏里州加入美国联邦时,虽然它地处“北方”,但最终却以“蓄奴州”的身份加入。

在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时,弗格森的黑人民众肯定也激动地流下了热泪,但他们肯定未曾想到黑人总统也不足以解决根深蒂固的美国种族歧视问题;在奥巴马将美军从伊拉克和阿富汗撤出时,他肯定也没想到那些曾经用于对付恐怖分子的武器,会最终指向选举自己上台的美国公民。不解决种族歧视和武器泛滥的问题,弗格森的故事必定还会在美国其他地方一再上演。

弗格森涉案警察无罪根本原因确在陪审团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也看到了,不管陪审团一共碰头了多少次,庭上互相矛盾的证词实在太多了,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警官有犯罪嫌疑须提起刑事诉讼,大陪审团才决定不予起诉涉案警察。

陪审团只是普通公民,不需要任何专业的法律训练,也无需精通法律条文,检察官事先不会告诉陪审团应考虑哪些具体指控,然后陪审团成员根据听到看到的证据,以法律和事实做出真实的判决,投票表达自己的观点。

讲个小故事:1995年,辛普森被指控在1994年犯下两宗谋杀罪,受害人为其前妻妮克尔•布朗•辛普森(Nicole Brown Simpson)和一位餐厅服务员罗纳德•高曼(Ronald Goldman),即辛普森杀妻案。刑事审判因证据存有漏洞,被判无罪。随后,布朗(辛普森前妻)和高曼的家人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辛普森支付民事赔偿。1997年2月5日,陪审团一致认为,有足够证据说明辛普森应为高曼的枉死和对布朗的殴打行为支付民事赔偿,共计三千三百五十万美元。

在证明标准上,刑事诉讼要高于民事诉讼。刑事证据实行的是排除合理怀疑规则,而民事诉讼实行的是优势证据规则,只要案件事实“有”的可能性大于“无”,就可以认定。由于美国宪法修正案指出,任何人不能因同一犯罪而受到两次审判。因此,即便警察威尔逊被免于刑事起诉,但受害人家属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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