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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人士赵枫生被指煽动颠覆国家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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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中级法院11月28日上午对赵枫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被告人赵枫生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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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金水桥撞车事件

赵枫生为湖南民主人士。据赵枫生家属消息称,衡阳警方已“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正式逮捕赵枫生。而早在2013年11月28日,湖南警方就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为理由刑拘赵枫生,因其此前撰写一篇号召民众“北上伐贼”的《北伐檄文》。尽管湖南警方因言将赵枫生逮捕并不合理,但有些人表示赵枫生所撰的《北伐檄文》过于激进,尤其是煽动民众推翻现政权并不现实,也给了湖南警方以口实。

资料显示,赵枫生生于1977年,湖南永州瑶族自治县人。曾联合全国五十多位农民发起成立中华全国农民协会,向民政部递交成立申请。在北京发起成立青年农民工夜校项目,入选南方周末温暖中国活动。创建中国农民网,发表大量关注农民和农民工生存问题的文章。

随后赵枫生被北京警方赶出北京,回老家后成立农民合作社,因资金问题关门,转入衡阳开三轮车谋生。赵枫生曾撰文放弃大陆居民身份,申请加入台湾中华民国。近两个月,其开始创作歌词,曾为王功权创作歌曲一首。

赵枫生曾2013年10月末天安门金水桥发生撞车事件后,赵枫生发表致声称为事件策划者的“突厥斯坦伊斯兰党”的公开信,呼吁其“放弃民族成见,不要伤及平民,将针对目标指向中共暴政”。中共认为该事件是暴力恐怖袭击,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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