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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设“钦差大臣” 地头蛇迎末法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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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据中共官媒新华社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观察人士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司法改革一项曾首次明确提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目的在于摒弃长久以来的地方保护主义,为依法治国提供保障。事实上,“依法治国”在中国作为“口号”喊了多年,由于利益集团的抵制,中国的法治状况也始终是民众与外界攻讦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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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2月2日,官媒新华社“新华视点”官方微博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会议。消息称,此次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

事实上,十八大以来,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无论改革还是反腐,都强调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这标志法治将成为引导中国改革的准绳。毫无疑问,司法改革将是四中全会的重头戏。四中的司法改革成效,也将极大的影响中共今后改革的成败。由此,外界普遍认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大幅修改法律将会提到议事日程,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成果,回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变革要求。而在这个过程中,中共还需实现司法去地方化、行政化的改革目标。这就需要在现有的框架下强化人大的立法职能。

今次深改组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无疑是迈出了司法改革最重要的一步。有分析认为,一些地方以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名,对部分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有些领导干部甚至对具体案件作出指示、批示,干预法院独立审判。最高法院巡回法庭不受地域、级别限制,不以特定管辖区域作为审理案件的范围,而是代表最高法院巡回到全国各地,流动性很强,直接受理原来由各省高院审理的二审案件,因为与地方无瓜葛,可解决跨省区案件的地方保护问题。

因此,无论最高法院巡回法庭,还是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质都是改变按行政区划设置司法机关的方法,而是考虑地域特点、人口密度、案件数量等因素,打破司法地方化。而那些必须报到最高院审判的案子,就可直接在巡回法庭审理,缩短审判时限。巡回法庭就相当于最高院的分院,地位高于省级高院,可以在几个地方流动,有利于优势资源整合。

此前,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曾预测,最高人民法院很有可能把全国各地的省级高院整合成六个区域,即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巡回法庭。此举有点类似巡视制度,可以摆脱地方的宗派主义,可解决地方行政干预司法的问题,更容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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