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中国设立的首个国家宪法日,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呼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习近平撰文“做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他说:“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此外,中国各地纷纷借宪法日进行普法宣传,中国教育部更下发通知要求全国40万所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等活动。据报道,12月4日早晨,全国各地有成千上万个中小学学生朗诵宪法条文。

习近平指出,“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据报道,为保证宪法不仅仅停留在本本上,中国教育部正在抓紧研究将宪法纳入升学考试的办法。此前,教育部已通过印发通知透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专门学时,并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的测试范围。事实上,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就已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一提议随后在全国人大获得通过。中国媒体发表评论称,宪法日即是公民权利宣言日,设立国家宪法日,增加的不是一个普通的纪念日,而是要让全体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形成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的意识,反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中国法律专家们指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亦有批评人士认为,依宪治国难以落实,因为中共在宣誓依法或依宪治国的同时,会为自己的党超越宪法的特权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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