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奥巴马关于移民(其实是合法非法都提到了,不过明显偏重于非法移民)的讲话一出,以及可能会签总统令(executive order)来专门修正一些相关移民规定引起了北美华人圈的广泛讨论。
不少同学也来问我,不过在聊天中我发现很多朋友对美国行政命令方式缺乏基本了解,以至于有以下基础问题的出现:
1.“总统对法案不是只有否决权(veto power)么?立法不是国会的事情么?那为啥他能做出对非法移民的规定,是不是越权?”
2. “这次是不是大赦?总统能一次大赦几百万人么?“
3. ”总统能绕过国会来单独搞这种事情么?那不是独裁?“
4. ”国会不允许,奥巴马怎么单独立法的?“。。。等等。
实际上除了2. 问上面问题的同学都没搞清美国法律(law, 一般名字结尾是 Act) 和 行政法规 (CFR,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的区别。 这里就通过移民这件事扯扯里面的区别。
最基础的社会学课本也会提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会有立法权,制定法律,简单来说就是确定行政范围。
政府有行政权,即执行法律。然后法院有司法权,即确定法律的适用性和法律不至于违背宪法。
但我们都知道,美国很大,很多时候确立的法律只能作为底线参考。
例如通过劳工公平法 (Fair Labor Standard Act 1938, FLSA )确定的联邦最低工资在2009年修订为7.25/小时。这个钱在内布拉斯加农村打工生活绝对没问题,但是跑纽约波士顿可能就会直接饿死。
那么政府雇员和其他同学如何在纽约波士顿生存?那就要因地制宜的调整规定。有些地方是州法调整,有些地方就是联邦政府调整了(如联邦雇员工资),为了统一方式,国会专门制定了行政程序法( 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APA )允许联邦政府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基于国会制定法律上的政府解释和立场。
简单例子就是国会制定了一部交通法,说超速要被抓罚款,严重的要处于刑事处理,但是某城市里不同路段限速从25英里/小时到70英里/小时都有,那么警察是超0.0001英里就抓,还是超10英里才抓?还是随心所欲抓?大家在高速没注意偶尔多踩一脚油门了怎么办?一般来说为了方便政府就会制定行政命令,说在路段超速超过10%(2.5英里-7英里)超过1分钟就是抓了,超20%就要刑事了。。。前者交通法就是法律,后者执行细则就是行政命令了。而联邦政府行政命令综合在一起,就是联邦法规法典(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 简称CFR)到今天为止,CFR一共有50大章,涵盖各个方面(例如23章是高速公路,29章是劳工)从广义层面看,行政命令不能像法律一样下定义,但是可以作为政府执行方式进行量化。或者可以说,法律是质变,而行政命令是量变。行政命令的最高级别之一,就是总统行政令(executive order, E.O)。
历史来看,第一个总统行政令签发于1789年,到今天有225年的历史,总统令的法律基础来源是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对“行政命令”的准许,和在第二条第三款中的表述“照顾法律被忠实执行”。总统行政令通常是由总统发布给行政官员以指导他们的行动的命令,如果官员不能遵从或拒绝遵守的后果是被免职。
直到1950年代,并没有明确规则或指导方针概述总统通过行政命令能或不能做什么。在很多人看来,总统行政令实际上就是绕过国会的小法律。但是最高法院在在杨斯敦薄板和管道公司诉索耶尔案(Youngstown Sheet & Tube Co. v. Sawyer, 343 US 579 (1952)) 中首次裁定当时总统哈里·S·杜鲁门的把国家所有的炼钢厂置于联邦政府控制下的10340号行政命令(EO 10340,1952)无效。
其主要原因是此行政命令试图制定法律(下定义),而不是阐明或起作用以推进由国会或宪法所设定的法律。
从此总统行政令权限有了明确限定。而美国历史上第二次高院裁定行政令无效是克林顿发布的企图阻止美国政府与在工资名单上的罢工破坏者的组织立约的19行政令12954号(EO 12954, 1996)此外,最高院颠覆过小罗斯福的五个行政令,但没有裁决违宪。
美国历史上总统行政令是有非常大的历史和社会影响的。很多时候甚至改变了时代的走向。
例如哈里·杜鲁门时期中为美军解决种族隔离的总统令( EO 9981, 1948), 及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时期公立学校的废止种族隔离总统令(EO 10730,
1957). 同时著名的 "平权行动” (affirmative Action) 也是由J,F肯尼迪的总统令(EO10925,1961)开始的,后来被一系列的EO 所继承 (如 Johnson 的 EO 11246,1965)。
当然,总统行政令也不是没有极端例子,如小罗斯福的9066号行政命令(EO 9066,1942),在这个命令中富兰克林·D·罗斯福委派军事机构搬迁在军事区域里的任何或所有人(特别对准日裔美国人),随后为西海岸所有日裔美国人在二战期间被送至集中营的措施铺平了道路。
而小布什的总统令13233号(内容:限制公众读取现任和历史上所有总统的文件)也被美国档案保管员协会和其它团体批评。此总统令后来被奥巴马用另一个总统令13489(2009)所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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