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淫棍门”事件又有新的进展。据北京市一中院官方微博消息,12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大诉邹恒甫案二审开庭。邹恒甫在法庭上称,他没有批评北大,批评的是“北京大学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生活作风问题”。邹恒甫一方并提交了两个新证据,一是北大女留学生与余万里的相关报道,二是北大对余万里处理的公告。而北大认为,邹恒甫的言论构成了诽谤。

邹恒甫
庭审中,邹恒甫一方说,北京大学不是其批评言论的直接对象,邹恒甫主要是批评北京大学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生活作风问题,北京大学是法人所以不可能有生活作风问题。而且,邹恒甫代理人表示,北京大学也不享有民法上的名誉权,因为北京大学在本案不是一个民事主体,是一个公共事业的行政管理主体。最重要的是,邹恒甫没有诋毁诽谤、没有侮辱,“上诉人说的都是事实”。上诉人作为一个公民,对北京大学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邹恒甫代理人还表示,邹揭露院长、副院长等与服务员的关系,并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教师,甚至也不是针对北大,而是针对整个高校的师德师风问题,所以不必提交具体的与梦桃源某个女服务员之间的证据,他们证明的是高校确实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法庭上,邹恒甫一方提交了两个新证据,一个是北大女留学生与余万里的相关报道,二是北京大学对余万里处理的公告。邹恒甫一方认为,这些能证明北京大学少数院长、副院长生活作风问题是真实存在的。
而北京大学认为,本案争议的事实应该是是否有大量的北京大学院长、主任下手奸淫梦桃源女服务员和漂亮女服务员发展淫荡关系的事实,就此上诉人未提交证据,显然构成了诽谤。“上诉人把微博发布出来之后,北京大学通过多种方式与上诉人进行联络,希望就他所见所闻具体的人和事、地点具体化,因为我们有纪委的电话,但我们没有收到上诉人任何信息。”
因在微博上爆料北京大学梦桃源餐厅有“桃色事件”,并称“北大淫棍太多”,邹恒甫与北大结下恩怨。2012年8月21日上午9时20分左右,北京大学教授邹恒甫实名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一段内容,“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此后他又连发多篇内容类似的微博。面对邹恒甫的攻击,2012年8月31日北大发布声明,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诉邹恒甫,将事件推向更进一步。而在同一天,邹恒甫也在沉默10天后,声明自己对北大教授奸淫事件夸大了,目的只是为了吸引更多眼球,以求北大正风。自此之后,双方就此事再无发表相关信息,直到2013年的12月24日,邹恒甫表示,他计划赴美,发现被限制出境。
2014年8月20日,历经近两年的时间,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侵权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邹恒甫系列微博言论侵权,判决邹恒甫删除涉事微博并在其微博首页公开向二原告赔礼道歉。
宣判后,邹恒甫提起上诉,理由为:一、诉讼主体错误,其微博内容未指向北大;二、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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