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前小米空气净化器抄袭旗下产品设计的传闻,巴慕达方面作出声明称,参与小米净化器开发设计的大本雄也曾供职于巴慕达,公司将进一步调查其是否违反了离职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巴慕达方面表示,大本雄也曾供职于巴慕达,并于2014年5月从公司离职。离职时,大本雄也与巴慕达签订的离职协议中包含竞业禁止条款,专利使用申请条款以及保密条款。巴慕达将核实大本雄也在参与小米空气净化器的开发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违反了前述条款的规定,并据此确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目前,巴慕达正在与公司律师就小米科技是否构成侵权做进一步的确认,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巴慕达介绍,涉及此次抄袭的AirEngine安之风空气净化器获得了一些企业的关注,包括小米科技在内的数家企业主动提出合作意向。由于巴慕达自身的产品开发日程非常紧迫,所以并未与小米科技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合作。
巴慕达方面指出,巴慕达在日本和中国申请了AirEngine安之风空气净化器的技术设计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了相关的专利登记。小米科技或其关联公司没有向巴慕达提出获得AirEngine安之风空气净化器中相关专利使用许可的申请。
小米公司于12月9日推出自家净化器产品,新品推出不久,就有人曝光了巴慕达一款与小米空气净化器相似度极高的产品,且该产品已在2012年推出。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