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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掮客”丁书苗一审获刑20年罚金25亿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12月16日上午对丁书苗(又名“丁羽心”)行贿、非法经营案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判处丁书苗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经查,丁书苗通过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等人帮多家公司中标铁路工程项目,中标额达1,800多亿元(1元人民币约为0.1614美元),丁个人从中非法获利25亿余元。

2013年9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审山西女商人丁书苗非法经营和行贿案。检方指她违法助多家公司获取高铁项目,涉及金额高达1,858亿元人民币,从中获利20亿元;涉嫌行贿8,900余万,其中向原铁道部长刘志军行贿4,500万。丁当庭认罪待判。起诉书还证实,丁向刘行贿款中有500万是为刘向中组部买官,拟让刘出任省委书记,随后此事引起网络热议。

丁书苗于2011年初被拘捕,引爆铁道部贪污窝案,包括部长刘志军在内大批铁道部高官落马,事件更成为铁道部今年3月被国务院“分拆降格”的催化剂。今年7月,刘已因受贿和滥用职权两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当时法庭认定刘受贿达6,000多万元,其中主要行贿人即为丁。

据指控,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在刘志军的大力支持下,以有偿运作方式介入高铁项目招竞标,协助多家公司获取57项铁路项目,涉及高达1,858亿元,从中获利20多亿元。作为回报,丁向刘行贿4,900万,主要支付“打捞”因涉贪被拘查的刘的心腹、时任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被判监14年),以及为刘“职务调整”买官,疏通“有关部门”。据知情人介绍,过去在铁路工程招标过程中,通过中介拿工程的现象由来已久。经人介绍,丁书苗结识了不少这样的中介,她让对方去找投标企业,中介直接和投标企业接触。起诉书显示,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伙同他人,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书苗通过刘志军等人的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为1,858亿余元,丁书苗等人从中收取中介费30多亿元,其中丁本人非法获利20余亿元。

起诉书未透露买官详情,但内地媒体在微博报道庭审实况时直指,2008年至2010年间,刘志军为获提拔做省委书记,并让一名下属接替其铁道部长位,指使丁书苗向中组部有关领导行贿500万元,让丁书苗出钱替他跑动关系。刘志军为了能够到地方任职,让她找关系创造条件。她告诉刘志军花了1,000万元,但实际上花了500万元。让刘志军意想不到的是,丁书苗找的人都是骗子,钱花了,但两件事情都没有办成。

丁书苗被指控行贿另一人,是时任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金额达4,000万元。丁辩称,每次都是范主动找她要钱,行贿范是为自己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丁对控方所指罪行全部承认,在最后陈述时她还感谢司法机关“公正调查”,希望法庭考虑她的身体情况,从轻判处,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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