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动物园里的千万巨贪

备受关注的北京动物园原副园长肖绍祥职务犯罪案12月1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肖绍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年8月20日,肖绍祥出庭受审,对检方指控全部予以否认。

文章配图

肖绍祥(左一)

检方起诉书显示,肖绍祥的贪污罪主要发生在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间,其担任北京动物园副园长、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园长。在主管动物园基建、110千伏输变电站拆迁、草库拆迁、北京动物园兽舍改造、陶然亭公园玉虹桥改建及休息游廊工程项目中,他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工程款及拆迁款、虚开发票等手段,贪污1400余万元。

2007年至2008年,肖绍祥利用担任北京动物园副园长并主管该园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北京诚信双龙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揽北京动物园基建工程方面提供帮助,为此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尤某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

此外,肖绍祥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检方起诉书显示,在肖绍祥2013年3月2日案发前,其个人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其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部分共计人民币800余万元。办案机关在肖绍祥位于房山区的一处房产内,查获了600万现金、两张存折及若干字画等,肖绍祥称这些财物均为其“合法收入”。

法院经审理认为,肖绍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肖绍祥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亦已构成受贿罪;肖绍祥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又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肖绍祥所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均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鉴于其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在案,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