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贪官情妇被抓后供出贪腐证据,已是常见情况;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刑的广州市卫生局前副局长邱春雷,曾因情妇先被抓,吓得写下遗书。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六认定邱春雷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210万元人民币,并追缴违法所得415万元;邱春雷在庭上否认受贿,声言还要上诉。
51岁的邱春雷在2003年到2011年间,先后担任广州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主管,最后官至卫生局副局长。经调查,邱春雷2005年认识从事医疗设备销售生意的曹淑君,并迅速发展成情侣关系。
判决书说,邱春雷之后利用职务之便,协助情妇曹淑君销售医疗设备,让曹淑君屡屡抢得基层区卫生系统医疗设备采购标案,多年间获利共约4500多万元人民币。判决书称,曹淑君除向部分广州区卫生系统官员行贿外,亦和邱春雷约定利益分成方案,把销售利润的六成分给邱春雷。
报道指出,曹淑君2013年遭纪检部门调查,邱春雷获悉后,担心曹淑君可能供出不法行为,吓得写下遗书。曹淑君被调查后,果然供出与邱春雷间的交易与关系,并称先后给了邱春雷510万元,但法院根据证据,最终认定曹淑君向邱春雷行贿金额为410万元。而法院也认定邱春雷曾帮助一名亲戚小孩进入某医院工作,收受亲戚“感谢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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