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港府删改《基本法》简介条文

香港政府为配合“国策”,修改了《基本法》官方简介内文,简介删去了“香港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监禁。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体、剥夺或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一段。

文章配图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由于《基本法》原文长达110页,一般人未必花时间详阅,故政府过去一直会制作两页纸、约3,800字简介,政府网站、《基本法》网站、中学通识科课程等都有使用。

不过报道发现,今年12月新修订的简介,把2007年版本中引述的《基本法》第28条,即“香港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监禁。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体、剥夺或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全段删去。

新版本简介还修改了“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的排序,把“高度自治”由第二改成第三,并把引号(“”)除去。此外,新版本把香港行政机关及立法机关组成,以及特区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等条文,纷纷加上“人大授权及依照《基本法》有关规定组成”等字眼,凸出人大宪制角色。

曾任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直言,有关改动估计与国务院早前发表的《一国两制》白皮书有关,明显紧跟中央路线,认为政府应该解释。

香港通识教育联会主席许承恩指,看完新版本简介,不认为政府出的教材便“100%绝对中立”,建议政府制作有关小册子时,加入原文让公众自行对比及判断。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