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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一审胜诉 五被告赔偿500万

北京时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于正被判公开道歉,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6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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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导演于正

判决书表示,《宫锁连城》人物关系设置改编自《梅花烙》;情节安排、推演与《梅花烙》高度相似;并认为《梅花烙》是非法改编琼瑶的作品。侵犯了琼瑶享有的摄制权。

依据著作权法,法庭判决如下,1、被告湖南经视公司等四被告停止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 2、判决生效10日内,被告于正需要在门户网站的公开位置向原告琼瑶赔礼道歉。 3、于正在内的五被告一同支付原告500万元人民币。

对此,于正工作室发声明将依法提起上诉。声明如下: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陈喆(笔名琼瑶)诉余征(笔名于正)等四家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余征与四家公司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我们对此表示遗憾。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于正赔偿琼瑶500万并公开道歉 《宫锁连城》停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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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和于正

长达半年的之久的琼瑶、于正诉讼案今天终于有了结论,今天下午两点,北京第三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诉于正侵权案进行公开审理,于正、琼瑶本人均未到达现场。法律认定于正对琼瑶进行事实抄袭,要求于正赔偿琼瑶500万,并在公开媒体刊登致歉声明,停止《宫锁连城》一些发行传播行为。

琼瑶诉于正长达半年,于正对琼瑶进行事实性抄袭

本年4月琼瑶发表长微博举报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其著作《梅花烙》,并在业界引起争议。5月28日,琼瑶对于正等5方提起诉讼,正式走上法律维权道路,引来极大关注。12月5日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国内109位编剧签署联合声明,声援琼瑶,呼吁保护原创,并称“拭目以待法律对此做出公正的判决”,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也成为近期热点。

今天,琼瑶诉于正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至此长达大半年的“于琼”案将告一段落。记者了得到,法庭总结了6条焦点。

1、剧本《梅花烙》归属权。

2、小说《梅花烙》与剧本《梅花烙》关系。

3、原告主张被改编和摄制的内容能否属著作权法律保护。4、《宫锁连城》剧本是否侵害了《梅花烙》剧本及小说的改编权。

5、《宫锁连城》剧本是否侵害了《梅花烙》剧本及小说的摄制权。

6、侵害改编权及摄制权主题及民事责任的认定。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得到结论是,琼瑶是《梅花烙》作者及著作权人;《宫锁连城》满足了侵害《梅花烙》侵害著作权的条件;并认定于正的《宫锁连城》对琼瑶《梅花烙》小说及剧本构成改编事实,两部作品整体情节具有创作来源关系。

于正需要赔偿琼瑶500万,停止《宫锁连城》所有传播行为

琼瑶诉于正案已牵动了各界神经,大家最关心的除了于正抄袭琼瑶事实是否成立,还尤为关心涉嫌抄袭剧目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经过法院审理,在得出于正抄袭事实成立后,要求于正与四家制作公司共同赔偿琼瑶500万经济损失费,要求四家制作公司立刻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传播行为。同时于正在公开网站刊登致歉声明,向琼瑶赔礼道歉。

宣判后,琼瑶代理律师王军现场给琼瑶发信息,他透露,琼瑶得知胜诉后非常激动,这8个月给琼瑶带来了很大的精神困扰,500万赔偿扣除必要的诉讼费用,会捐献给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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